本文“2017沈阳执业药师合格证书补领时间通知”由留学群执业药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自2014年起考生在沈阳考区通过考试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于每月按下述规定日期补领证书。
特此通知。
月份 |
办理日期 |
1月 |
2017年1月18、19日 |
2月 |
2017年2月22、23日 |
3月 |
2017年3月29、30日 |
4月 |
2017年4月26、27日 |
5月 |
2017年5月24、25日 |
6月 |
2017年6月28、29日 |
7月 |
2017年7月26、27日 |
8月 |
2017年8月30、31日 |
9月 |
2017年9月27、28日 |
10月 |
2017年10月25、26日 |
11月 |
2017年11月29、30日 |
12月 |
2017年12月27、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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