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7版人才引进评分表
2017年1月1日深圳正式实施人才引进新政,只需符合(4项)基本条件 + (7种)任一条件,可申办人才引进。
基本条件
1. 身体健康;
2. 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 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满足基本条件后
这 6 种申办人员
可直接申报,核准办理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6.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
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
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