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四川省政府已正式下发文件,自7月1日起,四川省再次上调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这是四川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4次调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而调整后的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每小时14.4元、每小时15.7元。
根据要求,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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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海南与四川两省在海口举行川琼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开通仪式。这标志着川琼两省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参保人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了。
2015年6月,省社保局与四川省医保局签订了川琼两省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一年多来,两省职能部门积极推进系统改造、业务衔接,经过多轮实地数据测试,目前已经具备正式开通即时结算的条件。川琼两省合作可以覆盖到两省所有市县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符合异地安置等条件,办理了相关手续,即可享受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参保人要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需要走3步:
1参保人在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申请
2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将备案信息上传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3 参保人持社保卡及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告知医院的医保办,办理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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