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司法卷二考试知识点:行政主体资格”,跟着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上最重要的基本范畴之一,是理解后面一系列问题的基础,也是我们解题的一把钥匙,有时你背不住某个法条,但是行政主体可以给你解题的另外一种途径。学习行政主体,最困难的是掌握各种行政机关、行政机构的类别与职权,判断其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如何判断一个机关或组织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标准?判断的标准有三:
1、权,即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
2、名,即行政主体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3、责,即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其中“责”的标准是关键。
比如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两者最为重要的差别是被授权者获得了行政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接受委托者实施的行为,在法律后果上仍然归属于委托者。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司法考试考试真题 | 司法考试辅导 | 司法考试题库 | 司法考试动态 | 司法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