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留学群执业药师栏目诚意整理“北京通州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专项督查检查开展公告”,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一、督查时间及对象
(一)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3月28日至3月30日
第二阶段:3月31日至4月7日
第三阶段:4月8日至4月22日
(二)督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参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医疗机构。第一阶段完成所有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的督查,对其他医疗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50%;第二阶段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第三阶段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医疗机构组织及宣传、改善医疗服务、信息化改造、药品阳光采购及执行价格政策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督查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委处级领导干部亲自带队,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监督员协同检查,对督查不合格单位将进行全区通报,对涉及到违反医保、违反价格法规的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各医疗机构务必严肃、认真对待此次督查。
(一) 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如实上报结果
各医疗机构需指派专人负责督查工作,督查组现场检查期间,医疗单位需全力配合。对相关督查内容要如实上报,不得谎报、瞒报。
(二)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准备
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不出科、不出院、不出区。
(三)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定完成时限
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督察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北京市通州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3.26最终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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