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教师资格考点解析:正确对待学生的告状”一文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在学校,经常会有学生遇到一点儿小事就向老师告状的情形。如:“老师,他刚才骂我”、“老师,他占了大半张桌子”等。而有些老师呢,认为这些告状的孩子敢于向老师反映情况,值得表扬。可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喜欢告状是大多数孩子的天性,也反映了儿童已经初步形成了判断是非的能力,但这种判断还带有幼稚性,即看不到自己的缺点,总把眼睛盯着别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师和家长鼓励孩子告状,就会产生许多消极的影响。首先,鼓励孩子告状,会使孩子养成总把眼睛盯着别人而看不到自己缺点的坏习惯。还有,孩子告状也容易引起同伴的不满,造成同伴之间的友谊破裂。如果这种情况不及时纠正,就可能使告状的孩子处于被同伴孤立的境地。再者,如是要孩子以告状为乐事,也不利于健康人格的建立。
所以,老师应该做的是:当孩子因为一般小事告状时,老师应鼓励孩子当面指出别人的缺点。与此同时,引导孩子在正确对待别人缺点的同时,也要看到自己的缺点。当然,不鼓励孩子告状,并不是鼓励孩子为同伴护短。当孩子因为同伴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来告状时,老师应当认真受理。另外,如果孩子是因为受了委屈来告状的,老师应给予适当的安慰,教孩子学会礼让和容忍。同时查明情况,给孩子一个交待,不辜负学生对老师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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