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市、行委)招生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各县(区、市)级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200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二、高考成绩公布前,志愿报考军校的考生于6月15日至24日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自行下载打印《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的程序是:经户籍所在地招办资格审合格后,由县级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配合,参照征兵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将考核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5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生源选拔工作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2008〕71号)执行,具体由省招委协调,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实施。
三、高考成绩公布后,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自行下载打印《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参加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含面试、体检和心理检测,简称军检)。于6月27日早8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政治考核表》到青海省军区(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参加面试和心理检测。省军区招生办将于27日下午在面试现场及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上公布28日参加体检考生名单。面试合格考生于6月28日早8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将在体检医院现场发放。
四、为保证军队招生院校有足够的合格生源,对填报军校志愿、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全部进行面试和体检。考生要按照《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凡表中内容涂改或填写要素不全的,一律按废表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军检过程中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组复议组现场复议。体检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政治考核和军检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将考生体检的血液、尿(粪)检结果确认后,于当天22时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公布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并向省招办提供合格考生名单和电子信息。军检结论分为指挥,非指挥,空降,潜水,防化,油料,医疗,特战,空降,水面舰艇,装甲,雷达,测绘等十三个类型。
军检不合格者,军队院校不予录取。
五、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招生过程各个环节公开透明,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招生的生源质量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指导辖区中学及时公布招生计划,组织开展军校招生政策宣传,并做好考生和家长咨询工作。
六、考生报考所用《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请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自行下载打印。
咨询电话:省 军 区:0971—6391103
省 军 区:0971—6391106
举报电话:省 招 办:0971—6304876
省军区纪检处:0971—6391253
省纪委监察厅:0971—8483129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军区司令部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