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中的“人部”有关于人肉入药的记载,但是李时珍支持这种做法吗?下面跟随留学群国学小编一起来看看。
闲读古代医书,知道古人认为可以入药的物件,并非只有草,还有其他东西。比如李时珍编纂《本草纲目》,包括水部、火部、土部、金石部、草部、谷部、果部、木部、服器部、虫部、鳞部、介部、禽部、兽部和人部。其中“草部”内容最多,所以沿袭旧制,仍以“本草”命名。
本文按下诸部不表,单说《本草纲目·人部》,说的是与人相关的可以入药的物件。李时珍列出37种,有乱发、头垢、耳塞、膝头垢、爪甲、牙齿、人屎、人尿、人骨、眼泪、人汗、人精、人胆、人肉、人血、木乃伊等。用它们构成284个医方。
细观原文,李时珍写“人部”十分谨慎。因为以人的物件为人治病,本质上已经陷入“吃人而救人”的悖论。所以他开篇以前辈《神农本草》为例,其中用人的物件入药,只收一种“髲发”,指从人头上剪下的头发。可见在“神农”心目中,人的物件是有别于其他东西的。但“后世方伎之士,至于骨、肉、胆、血,咸称为药,甚哉不仁也。”那么,李时珍为什么还要写“人部”呢?因为《本草纲目》旨在集前人之大成,凡是前人记过的医方都要收入,即使是不良医案也要记录,但一定要加以说明。
比如唐开元年间,陈藏器《本草拾遗》记载,人肉可以治疗一种叫做“瘵疾”的病。结果有人得了此病,纷纷根据陈书记述,割股割肝。李时珍叹道:“陈氏之先,已有割股割肝者矣;而归咎陈氏,所以罪其笔之于书,而不立言以破惑也,本草可轻言哉?呜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基于此,李时珍为“人部”设定收录原则:他认为无害于道义的医案,会详细记述;“残忍邪秽”的医案,要作为附录,省略记述,还要说明自己的态度。
那么,什么东西无害于道义呢?比如人屎,还有小儿胎屎、粪清、蜣螂推入土中的粪球等,在《本草纲目》中都是良药,可以解诸毒,封疔肿,治伤寒热毒等。这让我想起前些年,听说一位名人生病,西医救治,好药用得太多,搞得菌群紊乱,腹泻不止。西医没有了办法。病人的儿子只好去请教中医。一位老中医说,办法是有的,只需要取人粪便,最好使用亲人粪便,炒成粉状,用水送服,就可以止住腹泻。后来用儿子的粪便,真的救了老爸一命。
说到“用儿子的粪便治病”,听起来有些荒谬。其实中医神秘之处很多,一时说不清楚的事情也很多。比如时下古装戏中演绎“滴血认亲”,说亲生父子的血可以相融云云。类似的方法,《本草纲目》中也有记载:“父之白骨,唯亲生子刺血沥之即渗入。”此类记载鱼龙混杂,大多找不到科学根据,何况它们也不属于科学系统。
由此想到,如今生命科学进步,运用血缘关系治病的事情越来越多。与中医中相关医案比照,会产生许多有趣的联想。再如李时珍记载:人尿、人胞、胞衣水、初生脐带、妇人月水等,都可以入药。其依据除了经验与类比,再无说明。今人看到这些,往往大呼恶心、搞笑。但近年来,人们运用科学分析手段,已经从这些物件中提取许多有价值的成分,也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回到主题。用人的物件入药,什么东西有害于道义呢?李时珍认为,靠残害人的生命制造药物,是最大的不仁不义。为此,在“人肉”条目下,李时珍讲述一个故事:“江伯儿母病,割胁肉以进。不愈,祈于神,欲杀子以谢神。母愈,遂杀其三岁子。事闻太祖皇帝,怒其绝伦灭理,仗而配之。”这段记载,类似于今日依然流传的《二十四孝》中“救母埋儿”故事,只是记述者的态度截然不同。
在“人骨”条目下,李时珍记述前人医方的同时,坚决反对用人骨治病。他说,狗都不吃狗的骨头,人却吃人的骨头,可以吗?《酉阳杂俎》写道:一个军士胫骨碎了,医生张七政将碎骨取了出来,军士的患处很快痊愈。但两年后患处又疼痛,他问张七政原因。张说:“因为取出的碎骨受寒,你把它放在哪里了?”军士在床下找到碎骨,用水洗干净,再用棉布包好,军士就不痛了。李时珍点评:“气之相应如此,熟谓枯骨无知呼?仁者当悟矣。”
在“人肉”条目下,李时珍引陶九成《南阳辍耕录》写道:“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在“人胆”条目下,李时珍说,有些残忍的武夫,杀人取胆,放入酒中饮服,认为可以让人更勇猛。“是乃军中谬术,君子不为也。”
读中医故事,深感中国古代文化之深不可测,绝不是唯心与唯物、科学与迷信等几个条幅可以轻易涵盖掉的。由此也想到前些天,一位叙利亚反对派士兵,站在镜头前咬噬政府军死者心脏,引起世界轰动。这是人心不古、人心复古,还是古今一理、天下一理呢?我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