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为你带来[2017年盘锦已认定通过人员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现将我市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2017年8月3日 --8月4日(8:30-11:30, 13:30-16:30)。
二、证书发放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风采楼303(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
三、发放人员范围:经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
四、有关要求:
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考生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并补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考生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领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参照附件)、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过期不带相关手续领取证书的,取消当年认定资格,并作废《教师资格证书》;
4.如有相关不明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427-2824058。
原标题:关于已认定通过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点击下载>>>
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您推荐:
教师资格证认定 | 教师资格证说课稿 | 教师资格证考试技巧 | 教师资格证面试 | 教师资格证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