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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自治区水利厅所属1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水利厅所属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等14个单位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30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管理及水土保持水土监测工作,承担自治区内水土流失调查及水土保持公告发布工作,协助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项目评估验收等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及人才培养工作。
(二)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灌溉中心试验站)。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编制36名。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引水枢纽管理及水利工程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定,拟定供水水价调整方案;负责灌溉的试验和研究工作,编制全区城镇、工矿、石油及其他非农牧业中长期供水规划;承担工矿、石油及其他非农牧业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水利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
(四)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56名。主要职责任务:从事高新节水灌溉技术及灌溉制度研究、土壤改良与水盐动态观测研究、水资源水环境研究、河工水工模型试验、材料与结构试验、岩土工程试验研究等;承担节水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应用与示范,农田水利规划与勘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与设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大坝安全监测等任务。该院现持有国家水土保持方案甲级、水土保持监测甲级、水资源论证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岩土)甲级等4个甲级资质;另外还有中国计量认证CMA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等乙级资质。
(五)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自治区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中心、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为自治区水产局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76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区湖泊、水库、水产资源调查研究、鱼类资源开发利用及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承担全区渔业病害测报、防治、水环境及水产品质量检测、检疫工作;承担水产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工作,渔业生产应用研究工作,指导各地州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
(六)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中心。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科级,编制6名。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疆水工程、水下查险和应急排险处理及日常水工程、水下检修、水下救助等水下作业任务;参与重点河流险工险段、水工程抗洪抢险;作为省级防汛物资储备基地,储备并紧急调运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七)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84名,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承担乌鲁木齐市与昌吉市40万亩农业供水、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工业供水、昌吉市和乌市西郊的农业供水及绿化供水任务。
(八)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金沟河流域局的下属单位,驻地在沙湾县,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40名。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金沟河流域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开发区之内,是全疆开发较早的灌区之一,也是自治区重要的粮棉基地。
(九)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的下属单位,驻地在石河子市,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60名。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
(十)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工作地点在达坂城区和托克逊县境内),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0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
(十一)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喀什噶尔河流域局的下属单位,驻地在喀什市,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23名。主要负责本流域内水事违法行为查处和水事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水事秩序,负责编制流域内年度用水计划,开展水量分配、调度等供水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管辖范围河道、堤防管护、维修养护及新技术引进推广、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安全保卫、运行管理、供水水费征收管理、水土保持、水源地开发保护等工作。
(十二)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库车县,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20名。克孜尔水库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兼有水力发电、水产养殖和旅游等综合效益性的大型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工程先后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第三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奖、国家AAA级水利旅游景区。管理局先后荣获自治区第十届优秀工程和第五届优秀工程勘测一等奖、2003年全国水利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十三)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和田市,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50名。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的运行管理等工作。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河西支流喀拉喀什河中游河段,是一座具有灌溉、防洪、发电、改善生态环境及旅游开发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坝后水电厂总装机6万千瓦,工程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第十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010年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荣获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十四)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新疆喀什(工作地点在克州乌恰县境内),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60名。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是国家172项重点水利项目,自治区14项重点水利项目之一。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的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维护和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协助流域管理机构承担卡拉贝利以上各级水电站防洪度汛、水量调度的监督管理;负责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安全运行调度、灌溉管理、防洪抗旱和发电工作,以及水库生产经营和水电费的征收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附表),30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22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7、非在校就读学生;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等1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8月22日至9月6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等1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工作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在业务系统栏目内点击水利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3日至9月6日北京时间18:00。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7)按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8)网上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人:丁百花、黄明,联系电话:0991-5803831。
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灌溉中心试验站)
联系人:孟艳丽,联系电话:0991-5851969。
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
联系人:赵靖,联系电话:0991-5833144。
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王晓、贺欣,联系电话:0991-8523197。
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孙军,联系电话:0991-5871393。
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中心
联系人:张思红,联系电话:0991-5848717。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丽萍,联系电话:0994-2334778。
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时华,联系电话:0993-6053030。
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清先,联系电话:0993-2866122。
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秋娟,联系电话:0991-5802027。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永梅,联系电话0998-5855310。
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余向阳,联系电话:0997-6716818。
新疆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
联系人:田家伟,联系电话:0903-2059407。
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德红,联系电话:0908-7651588。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0)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招聘单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11)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2)专业目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试行)
(三)考试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等1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水利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进行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由自治区水利厅和招聘单位相关同志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分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各招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水利厅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人员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各招聘单位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水利厅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水利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下载)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xls(下载)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