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要加强药品市场安全源头控制。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18年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xx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探索创新适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管工作机制,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解决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全面提xx市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
主要工作目标是:以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将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全面上升到政府工作层面,净化xx药品市场秩序;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为重点,依法履行食品监管职责,确保队伍和职能的平衡顺利过渡;以网络信息化监管为手段,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探索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以“科技防腐”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内部纯洁稳定。
一、积极构建宁波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以宁波被国家局确定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为契机,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支持,加大经费物资和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建立政府药品安全例会、药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相关部门的定期沟通制度,完善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市局将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试点工作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圆满完成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的试点工作。
(二)强化基本药物安全全程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建立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生产能力、招(中)标情况和生产状况等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数据库,完善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二是及时掌握全市基本药物的流通配送和使用情况,加强对基本药物在库储存、运输和冷链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反馈机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情况,确保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三是加大基本药物抽验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覆盖抽样。
(三)继续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完善联合打假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加强对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假药违法行为和通过寄递渠道销假售假行为的查处,适时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二是加大严重危害宁波药品市场安全的突出敏感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采购和销售含特殊药品成份复方制剂行为检查,打击网络购药、非法药械广告、地下非法流通药品、非法销售处方药等行为,查办一批大、要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96311举报投诉平台作用,扩大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扩大举报范围,扩展案源。四是加强药械广告监测工作,完善监测设施配置,及时处理和移送违法药械广告。
(四)加强药品市场安全源头控制。一是强化药品生产风险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疫苗和注射剂药品等高风险产品质量监管,探索企业风险自查,主动开展研究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做好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医院制剂和药包材等监管。二是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全面推进“创建药品安全乡镇(街道)”活动,争取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挂靠”、“走票”和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成份复方制剂行为。三是研究制定和实施适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特点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置、验收规定,从开办人资质等方面探索提高药品零售市场准入标准,完善药品经营市场退出机制。
(五)创新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把好医疗器械生产、一类产品注册准入关。二是继续加大对高风险产品和低信用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达100%;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四大类重点监管企业覆盖面达100%。三是巩固牙科诊疗单位、口腔义齿生产企业、医用电气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成果,跟踪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夸大宣传功效、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四是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
二、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一)继续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在机构改革未到位之前继续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能,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协调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厘清管理和监督职权,逐步完善部门职责明晰、协调联动、合力监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监管盲点,实现全覆盖无缝监管。继续完善全市年度食品安全报告发布机制,发挥食品安全权威信息发布的引导和教育作用,利用检验检测结果信息,探索建立与商品供应地政府交流机制。
(二)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一是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提出的要求,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地方和部门的责任。科学制订市本级评价性抽检工作方案,完成抽检任务。依照《宁波市食品检验管理办法》,加强对县(市)区和各部门的督促指导。二是充分发挥食品检测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实现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发挥食品检测数据的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开展信息评估和信息预警,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公众提供食品安全预警和警示。
(三)协调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整顿。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认真做好全市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牵头工作。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对突出问题开展督查督办,组织各地各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做好评估和总结工作。加大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力度,
(四)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根据法律规定,在市、县机构改革到位后,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掌握详细的资料,开展保健食品评价性抽样工作,对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疲劳类等保健食品进行重点关注,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待新的监管职能明确后,依法履行好保健食品全程监管和化妆品的监管职责,逐步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三、不断打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药品监管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宁波市药品零售监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活动。二是深化执法监督,规范包括处罚、审批、认证等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完善市局系统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三是加强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审批事项检查,组织案卷检查评比,建立法制员每季度例会制度,对典型案例、复杂重大案件法律适用进行讨论,提高运用法律解决监管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继续对近几年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疏理,完成行政处罚案例库建设。四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电子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的全覆盖,探索管理内控标准化建设。五是继续做好“扩权强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市局组织县级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县局之间的管理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二)加强检测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是提高药品抽验靶向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药品不良反应及临床不良事件涉及的问题品种的抽检力度,积极开展中成药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研究检测工作,并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快检车、快检室和快检箱作用。二是改革创新药品抽验方式,适当加大抽验数量,加强对进口药品抽验力度,进一步探索监督抽验药品由政府补偿的新模式。三是做好新药检大楼调试、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及药检所全面搬迁工作,积极做好省计量认证及国家实验室认可准备工作。四是全力做好口岸所申报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工作,积极参与国内外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的合作交流,拓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等检验检测领域,努力提升药检所的综合实力,以适应口岸药检所及国家实验室认可的需求。
(三)加强药品网上监管体系建设。一是适应市场经济特点和政府监管需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谋划制定下一阶段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二是在全市建立药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和包括工艺处方的在产药品数据库,药品生产质量信息和监管信息全系统共享。三是全面推广实施药品流通网上监管系统的完善升级工程,建立起监管功能齐全、日常使用正常、管理规范有序、药品流向清晰、销售封闭可控的药品流通网上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的效率。四是继续完善药品储运温湿度在线监控、药师在岗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五是加强信息化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系统信息化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管理相对人及监管部门的信息化使用行为,积极探索药品网上监管与现场监督检查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舆情应急机制建设,针对宁波食品药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建立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置和反馈机制,依托专家队伍和信息化共享平台手段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处置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作用,加强与卫生系统的配合协作,积极发挥药品不良反应评估专家库的作用,努力探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新机制。三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应急预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建立食品药品风险评估制度,形成及时、通畅的药品事件报告制度和有效的药品风险事件评估程序,形成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街道)、“四无社区”和“药品安全乡镇”等创建活动,打牢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和各地宣教中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科学饮食和合理用药安全认知水平,增强消费者的防范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发挥消费者市场选择作用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促使企业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四、全面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管理教育。一是继续完善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和机制,继续实施新一轮专门化监管队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处室,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办事窗口”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机关民主评议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三是加强队伍管理,狠抓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办事规程,确保政令畅通;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大力宣传系统内外先进典型,逐步建立“岗位竞争、绩效考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成长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努力夯实监管队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认真抓好《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以构建“制度加科技”有效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突破,进一步做好“科技防腐、科技促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深化工作,实现“智慧纪检”和“智慧监管”。三是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织作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各项任务,在基层局试点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全系统推进工作,为提升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职责。按照法律要求研究食品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新职能,加快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资源整合,根据机构改革需要,适时研究许可事项运作机制,争取职能机构人员“三定”的最佳配置,采取有力措施将机构改革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系统上下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实现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稳妥过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的工作,我们将围绕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来开展,进一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一手推进改革,一手抓好监管,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确保监管体制和职能调整稳妥有序
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方案,积极推进机构组建工作。在职能调整未到位之前,立足现有职能,继续强化“三品一械”监管,规范和净化“三品一械”市场秩序。在职能调整过程中,做好职能的交接和工作的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空档和混乱现象,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实现平稳过渡。新职能调整到位后,要正确履行好职责,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加强相关业务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地履行好新职能。
二、积极推进市场整治,着力提升打假治劣成效
一方面,要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持续高压的态势,最为严格的执法,重拳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打好食品安全“三大战役”,扎实开展“三品一械”安全“清网”行动,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多部门、全方位联合打假机制。进一步加强横向、纵向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动执法机制,提升打假成效。如,在打击网络违法销售行为方面,强化与电信、邮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在食品安全整治方面,强化与公安、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推进电子监管,以信息化建设促进监管方式转变
发扬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钉钉子”精神,把电子监管这枚“钉子”往深里钉,钉牢钉好。尤其是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加大应用开发力度,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再上新水平。一方面,主动配合卫生部门推进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与药械远程电子监管系统的有效对接,打造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另一方面,着手将远程监管系统延伸到食品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面对今后艰巨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实行电子远程监管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我们要将远程的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督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效解决“事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统筹有限的监管资源,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村居创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有效落实
进一步扩大药品安全村居试点,力争在每个乡镇建立3—5个试点。总结推广全市药品安全村居创建工作经验和典型,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活动内涵,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将食品安全纳入创建内容,整合协管人力资源,重新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培养壮大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持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有效落实。
五、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保障质量安全和激发产业活力的给合点,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有利于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着力促进我市海洋生物资源、高端生物保健食品、生物基础材料、农业生物科技以及新一代中成药品开发,加快我市中药及中成药、生物医药、海洋药品等新兴产业发展步伐,积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突出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以项目建设为龙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的放矢地帮扶企业,加强技术指导与信息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龙海化妆品产业、漳浦医疗器械产业、诏安和东山的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六、积极转变干部作风,打造高效廉洁的监管队伍
围绕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重点在治庸、治散、治懒、治奢、治贪等方面下功夫;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纠正“四风”问题;根据建设“一网一库两平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两个安全”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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