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救助对象工作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突出济困。重点把握“二个特”:一是特别困难户,主要是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城市低保户;二是特殊困难户,即由村(居)乡(镇)申报,由乡镇民政办审核确认,报县民政局审批的因病致贫户。在准入条件上,做到了集中供养五保的基本全报。这样做,既大大增加了民政对象享受救助的机会,也容易掌握资金。在病种上,突出大病,突出五保、低保对象,即规定了大病救助的病种,又明确五保、低保不受限制。在操作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016年底,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累计结余368.94万元,2017年度,中央下拨给我县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8万元,自治区下拨给我县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万元, 2017年1至8月底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情况: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医保人数1385人,资助参保资金为11.4789万元;资助参加新农合人数30793人,其中五保户2496人;农村低保户28297人,资助参合资金为299.60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的门诊救助,今年1一8月共救助47人,门诊支出1.435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的住院救助,今年1一10月共救助1185人次,住院支出329.99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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