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的一年,要有新的成果,公诉处处长明年如何开展明年的工作呢,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公诉处处长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参阅,更多资讯尽在工作计划栏目!
2018年公诉处处长工作计划(一)
新的一年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上级检察会议精神,全面作好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案件质量三项工作,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办案为裁体、以质量作保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重点要在以方面下功夫。
一、提高指控犯罪水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突出重点,坚持严打方针
把严打工作作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对职务犯罪和重大复杂的刑事、经济案件公诉环节讯问嫌疑人要实行全程录像,有效因定关键证据、减少退补数,加大打击力度。
2、把好事实、证据、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
坚持“疑罪从无”,坚持排除办法证据。做到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扎实,排除合理怀疑,无法排除的应当一律疑罪从无。做到打击的绝不手软,对当事的人的合法权益要予以保护。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
3、建立案件特别审查制度
对职务犯罪大要案,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敏感案件和新闻媒体的案件,协调意见与检察机关不一致的,以及参与协调司法机关之间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协调会后三日内报上级院特别备案,以取得上级院的指导。
二、强化两个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1、侦查监督方面,重点对以罚代刑,漏罪、另案处理,随意改变批捕等强制措施退回补充侦查后对案件自行消化处理,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侵犯诉讼参与人特别犯罪嫌疑人和其它合法权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的监督。
2、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要依法运手抗诉手段,对确为抗诉必要的要依法抗诉。在抗诉中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注意发现问题:一是人民法院自行采集的证据,未经法庭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错误裁判的;二是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当庭出示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证,导致错误裁判的;三是审判活动严重违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四是判决、裁判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五是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或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在两个监督中,认真履行职能,发现问题及时按法律程序履行监督职责。
三、探索改革方式,促进公诉工作
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推进公诉方式改革
1、对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一律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并呈报上级院批准的程序。
2、探索未成公诉工作方式,确定未成年人专门办案人。
3、开庭量刑建议工作。对本地区多发案件、典型案件,同一罪名且数额、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相当但量刑有差异的,开展量刑建议工作。
四、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1、要大力学习政治理论,刑事政策、要熟练掌握“两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2、要加强岗位练兵,提高职业能力,年内要进行考核庭、观摩庭的评比,培养优秀公诉人。
3、强化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公诉干警,严格执行高检院提出的八条硬性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五、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
认真学习高检院讨论通过的五条“意见精神”即《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关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审查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强化审判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初步调查职务犯罪线索及与侦查部门协作的规定》;《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考评办法》将这些精神学深学透,落实到工作上。
2018年公诉处处长工作计划(二)
2017年01月至2017年12月,公诉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院公诉科的业务指导下,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切实履行公诉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2017年度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7年01月至2017年12月,我科共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555件897人,上期积存4件75人,退查重报12件39人,提级审理案件26件7人,转其他院审理7件16人(以上合计64件197人)。其中经济案件14件14人,法纪案件2件4人,刑事案件624件179人;受案数555件897人与上年同期541件844人相比,案件上升.7,人数上升6.3。
提起公诉案件553件873人,与去年同期533件811人相比,案件上升3.8,人数上升7.6。提起公诉案件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均达1。
不起诉案件9件16人,退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件36件97人(含2xx年12月退补12件39人),侦查机关撤回案件9件25人,年末无积存。
在提起公诉的553件873人中,抢劫案件56件95人,与上年同期49件89人相比,案件上升14,人数上升7;盗窃案件18件285人,与上年同期165件26人相比,案件上升9,人数上升9;诈骗案件33件47人,与上年同期21件24人相比,案件上升57,人数上升96;故意伤害案件92件117人,与上年同期7件91人相比,案件上升31,人数上升29;其它案件192件329人,与上年同期224件346人相比,案件下降14,人数下降5。
2017年,出庭支持公诉277件,适用简易程序223件。法院下达判决5件794人。抗诉案件3件7人。
(二)主要作法
1、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把好监督关。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5件。本着严细认真的态度,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发挥主诉检察官个人和主诉检察官会议的互补性,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错误13件,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8起,规范了起诉意见书粘贴、卷宗装订、页号打印等常规性工作。二是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均得到市检察院的支持。开辟审判监督的新领域,深挖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向自侦部门移送徇私枉法案件线索1件,有力地净化了审判环境。
2、加强青少年维权和检察改革探索工作,把好特色关。青少年维权工作是我院的一项特色性工作,我院负责**区、龙凤区、红岗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我科结合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特点,选取也二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素质较高的女主诉检察官专门承办此类案件,贯彻“治病救人”的刑事政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防止错案1件,通过骨龄鉴定,对1名未满16周岁的盗窃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已采纳检察建议。对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在校学生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组织八一农大人文学院辅修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6人旁听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公诉改革方面,积极探索了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案审查制度,选取了一件典型案件,将共同犯罪中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分案审理,更有利地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公诉科代表我院申报了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顺利地被团中央、最高检等单位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3、加强公诉科内部机制建设,把好规范关。公诉科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从细节入手,规范了受案登记、分案顺序、取保候审案件的审查期限、补查案件的收卷、律师阅卷登记、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及起诉书的格式与编号、不起诉案卷的装订等日常工作,使公诉工作的程序进一步规范。组织了公诉庭审观摩一次,锤炼公诉人的出庭支持公诉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量大,人员超负荷工作。我院公诉科共有1名检察员,5名助理检察员,承担了每年5余件案件的审查工作,每年人均办案1件左右。每名主诉检察官全年平均每周就要审查二件案件,每件案件的审查时间平均只有2.5天,工作负荷是全市基层检察院最重的。
2、在出庭规范化方面,由于公诉科6名检察官,但只有1名书记员,在落实上级院要求的出庭公诉必须配备1名书记员的规定时力不从心。
二、明年工作打算
1、2018年的公诉工作要紧紧围绕省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标准来进行,一切工作盯着目标看、围着目标干。保证起诉、不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杜绝无罪案件,杜绝公诉环节的超期羁押。
2、选树优秀公诉人工作要取得突破。优秀公诉人是公诉工作重要的支点,其可以起到以点代面的作用。要开创争先创优的局面,形成竞争的态势。积极提高观摩庭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开观摩庭,锤炼人员素质,将优秀公诉人选拔出来。
3、调研和宣传报道要上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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