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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番禺区招聘155名专职环保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环保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州市建立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环保员”)队伍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17】224号)要求,结合我区各镇(街)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环保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人数共155名。其中石楼镇、沙湾镇、南村镇、市桥街各20名,石基镇、钟村街、石壁街、新造镇、小谷围街等各15名。人员具体分配详见《番禺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环保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 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 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等专业优先聘用;
5.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1月1日至1999年10月31日生):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或本地复退军人以及在镇(街)相关职能部门有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方法步骤,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时间安排:
网上受理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下午17:00时,应聘者可通过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入网上预报名。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三)资格审核地点:广州番禺人才市场,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二楼(市桥汽车站西门南侧)。
(四)应聘者需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五)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六)现场资格审核:由各镇(街)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
2. 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推荐表。
4.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另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 打印《番禺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环保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 经资格审核合格、同意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时-12月8日下午17:00时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题委托国家人事考试专业机构命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对于招考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统筹单位批准,可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登陆原报名系统登询。报考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番禺区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地址: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二楼,市桥汽车站西门南侧)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才网站(http://www.pyrc.com.cn/)公布。
(5)注意事项:考试当日需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面试由各镇(街)组织开展。面试前,由各镇(街)汇同番禺区环保局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经资格复核后,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递补人选。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3.考试成绩组成。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40%,面试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各镇(街)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才网站(http://www.pyrc.com.cn/)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番禺区2017年租赁岗位合同工三级标准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由市、区和镇(街)三级财政按比例负担,列入市、区、镇(街)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被聘用人员按招考职位安排到各镇(街)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统一由各镇(街)负责。所报职位录用后,由所属镇(街)与被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由所属镇(街)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被聘用人员参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执法辅助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负担,列入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镇(街)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购买保险,并按程序报批。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关于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均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1日;关于学历要求,均须在2018年1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关于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均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1日。
(六)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的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上级文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61566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84691728。
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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