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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开封市环境监控中心、开封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开封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1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8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开封市环境保护局一楼综合办公室(鼓楼区万善街2号)。
3.报名所需材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开封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现金30元。
6.信息采集:交费完成后,现场采集信息。
7.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4日9:00—17:00到市环境保护局一楼综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取消的岗位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12月23日重新选报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报考人员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问题,请向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0371-23930609、0371-23666028。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以上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资格确认后的面试通知书。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开始,不再进行递补。
3.根据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需求类别》。
2.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kfrs.gov.cn)、开封市环境保护局网(网址:www.kfhb.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6.本简章由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监督:0371-23666671 0371-23150716
附件:1、开封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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