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什么是居间合同吗?它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又称中介合同或中介服务合同。下面是留学群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房地产居间合同范例”,欢迎阅读。
房地产居间合同范例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租赁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 □别墅 □商铺 □办公楼 □厂房 □其他:
2.2坐落(区域):
2.3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户型: 室 厅 卫;
2.4总房款:人民币 元至 元内; 租金: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至 元/平方米/月;
2.5装修标准: 附属配套设施:
2.6付款方式:
2.6.1购房:□需商业贷款 □需公积金贷款 □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 □不需贷款 2.6.2租房:
2.7其他:
三、佣金支付
3.1佣金:
3.1.1□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1.2□佣金为所租赁的房地产一个月的租金(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3.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3.1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3.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4.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4.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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