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出国留学大热,所以很多国际组织也想各国毕业生抛出了橄榄枝,下面留学群来说说2018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通知,一起来看看。
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拟推荐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的在校生或尚未离校应届毕业生前往主要国际组织进行为期3-12个月的实习,并向留学基金委申请相关资助。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项目简介
本项目资助对象为高校与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进行选派的学生及自行联系获得实习岗位的学生。重点资助到主要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2018年的资助申请分为四个批次,详见管理办法。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相关国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的项目,按照已公布的选派办法和标准执行。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申请时为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的)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学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申请时应为1985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出生人员)。
6.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 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 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 已获得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
10.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11.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际组织全额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申请程序
1. 校内已联系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录用函的在校生同学,请在征得所在院系同意后,于2018年1月1日起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 请于2018年1月18日17:00前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材料先交至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2;东校园行政楼A112),表格中需要院系或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应办理完整再提交。材料包括(其中第一和第二项请同时发送电子版到[email protected]):
1)留学基金委网站生成的申请表(应张贴照片,最后一页推荐意见表不需要填写)
2) 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山大学推荐表》,见附件2,请到所在院系填写推荐意见,由院系教学主管签字后加盖院系圆章);
3)外方录用函/实习合同;
4)外语水平证明;
5)成绩单复印件(本科及以上);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个人陈述(英文)。
3. 由留学基金委委托的受理单位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统一推荐至留学基金委。
4. 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审核时间安排
因考虑到审核需要及寒暑假放假时间安排等,校内申请截止日期一般比留学基金委关网时间提前1周左右,请申请人员注意及时提交网上申请与纸质版材料。
其他事宜
相关或未尽事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