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小编的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留学群司法考试 栏目推荐:
特别推荐>>>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司考一卷题库 | 司考一卷真题 | 司考一卷考点 | 司考备考辅导 | 司法考试报名 | 司法考试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