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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大学体育生运动训练类专业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坐落于风景如画,有着“绿城”美誉的广西首府南宁市,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也是教育部和广西共建的省部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一省一校”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
2018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不得跨项目报名及考试。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注:招生范围在北京、上海、西藏以外的28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二、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公布为准)
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为80人,其中,面向广西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代表广西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招生计划20人(在广西体育局江南基地就读),该计划如因考生报名人数不足或考生考试未达国家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等原因造成的招生计划缺额可调整回到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内。
三、招生专业项目
1.面向全国招生项目A类:田径(含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10米栏、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足球(男子、含守门员)、篮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羽毛球。
2.面向广西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招生项目B类(须是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考生):田径、举重、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篮球、手球、体操、技巧、蹦床、艺术体操、游泳、跳水、水球、蹼泳、柔道、摔跤、跆拳道、拳击、射击、射箭、帆船。
四、 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此网站提供考生进行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名单录取查询)体育单招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
2.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3.考生报名缴费确认后,志愿将不能调整。
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并在3月15日12:00前以EMS邮政快递方式邮寄到达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办法及科目
(一)文化考试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文化考试组织实施,并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2.文化考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22日
3.文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4.考试地点:考生在生源地参加考试,具体地址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5.文化考试成绩查询时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8版)。
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为准。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7﹞147号)的文件精神,符合免试入学条件、有意进入我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请在2018年2月24日前向我校提交《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以及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在3月1日前将盖章后的《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扫描件或照片)反馈给考生。考生须在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的“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核。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网站APP(体教联盟)上进行公示。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七、录取办法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
2.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3.根据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规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招生项目A类和招生项目B类报考人数、社会需求及专业培养要求确定我校A类和B类的分运动项目招生计划,然后分A类和B类、按各运动项目计划依据考生的文体综合分 [文体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如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5.录取工作于2018年5月16日-5月22日12:00完成一志愿录取相关工作;2018年5月22日-5月25日12:00完成二志愿的录取工作。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核查备案。
八、其他说明
1.学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联系方式
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
广西大学体育学院联系电话:0771-3232824 ,传真:0771-3231505
地址:南宁市大学路100号邮编:530004
九、若国家有关政策有变化,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招生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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