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年长江海事局国考面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长江海事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长江海事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5)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4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报考三峡海事局的考生发送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2月22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email protected](报考三峡海事局的考生发送邮箱为:[email protected])。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附楼一楼接受资格复审(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见附件5):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018年的毕业生,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录用后报到时提供。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无人办公,盖章有困难的考生,可在3月19日之前提供。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3月19日之前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合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材料:
(1)一寸免冠彩照4张
(2) 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会计职称或从业资格类证书、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等。如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船员适任证书确有困难的,可先提供证书编号,3月19日之前提供适任证书原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8年3月8日至12日进行。(各职位面试时间参见附件5)
(二)面试报到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时前到达长江海事局附楼一楼(前一日资格复审地点),集中送往面试地点。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9日至13日进行,具体时间为所在职位面试结束后的次日。请于当天上午7时30分在长江海事局附楼一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特困生或低保人员的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体检发票。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长江海事局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7-82765390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三峡海事局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电话:0717-6961251
E-mail: [email protected]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4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长江海事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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