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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取。
第四条 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代码:12332
第六条 学校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邮编:265706
第七条 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八条 成立时间及荣誉:烟台南山学院是由国家级大型企业南山集团投资兴办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多元兴校的发展战略,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6年学校获批山东省民办高校优质特色发展奖励扶持第一层次学校。2017年,学校被山东省政府确立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这标志着我校向更高层次办学迈出坚实一步。
第九条 基本情况
依山傍海 环境优美
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南山学院,山海之间。学校地处气候宜人的胶东半岛新兴海滨城市烟台龙口,占地3028余亩,建筑面积77.23万平方米,现有东海和南山两处校区。南山校区紧邻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南山景区,东海校区面向大海之滨万亩黑松林。海浪声、松涛声、鸟语声、读书声,汇成校区奏鸣曲;花园、公园、乐园、学园,构成学习生活大家园。
教学投入 追求高端
学校实验实习场所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建有电气信息实验中心、机械工程实训中心、商科实验实训中心以及各类实验室约200个,更有民航飞机机务模拟中心、机务维修训练中心、单双发教练飞机23架、飞机模拟器6台、高性能全动模拟机1台、高性能奖状飞机1架、陆空通话实习室、模拟飞行实习室等航空实验设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4亿元。建成了“主干千兆、可扩万兆、桌面百兆”的大型综合性校园网。图书馆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内设7个书库、9个阅览室、4个自修室,馆藏纸质图书近200余万册,电子图书180余万册,拥有8个全文电子文献数据库和1个自建数据库,学校免费开放所有馆藏数据库。学校教学用计算机7千余台,网络多媒体教室160余个。高标准的体育场、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一应俱全。
专家治校 教授治学
学校坚持“专家治校、教授治学”的办学理念和“事业凝聚人才、实践造就人才、机制激励人才、制度保障人才”的教师队伍建设理念,现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10人,硕博研究生学历教师650人,形成了一支以教授为引领、以硕博研究生学历教师为主体的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较为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近两年,3位教师入选烟台市“双百计划”,获市级财政补贴350万元。
立足应用 服务发展
学校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对人才规格和质量的需求,合理设置学科专业,突出办学特色。现设有本科招生专业42个,专科招生专业32个,涵盖了工、管、经、文、艺、医等学科门类。
加大重点专业建设力度,金属材料工程获批为省级企校共建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纺织工程、旅游管理、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环境设计等7个专业获批为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成旅游管理等10个校级重点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校企一体 协同育人
学校坚持产学研一体化的指导思想,依托南山集团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南山集团航空材料产业园”、“北京(南山)航空材料研究院”、“山东中关村(烟台南山)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铝合金压力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民用航空材料检测实验中心”等人才、技术和设备资源,实施高层次融合发展,构建高端应用型人才培养新平台。2017年,轻合金加工成形实验室成功获批“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毛精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获批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学校与南山集团联合进行科技攻关,“全毛180s/2超薄面料的研制”等三项成果被鉴定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高精宽幅超薄铝箔的研制”等两项科研成果被鉴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项成果被鉴定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参与的“无人机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第二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近两年我校获批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47项,其中“高性能航空轻合金材料科学与工程”人才团队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共获资助经费600万元。
因材施教 全面发展
学校贯彻分类教学,因材施教,差异培养,人人成才的育人思想。本科学生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施教;专科学生按照岗位导向要求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有升本需求的学生,学校组织进行专本通读的系统学习;有考研需求的学生,学校组织开展免费的考研辅导。目前已有数百名学生考取复旦大学、中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
学校重视创新教育和实践教学,积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和技能大赛,成绩斐然。近三年,在各类技能大赛中,学生荣获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和技能大赛奖项552项,其中,国家级54项,省级498项。
学以致用 就业无忧
2013年“烟台南山学院—南山集团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同时,学校与澳大利亚羊毛局(AWI)、中创软件有限公司等国内外50家企业紧密融合,按企业经营管理技能要求组织实践教学,提升了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就业能力,实现了专业设置、招生、培养和就业联动,学生对就业工作满意率较高。
学校搭建校院两级择业平台,构建了完善的就业招聘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每年开展企业专场招聘会、专业专场招聘会、学院供需见面会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校园招聘会,进校招聘企业800多家;积极推动“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应征入伍”等国家就业项目。学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建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提升毕业生自主创业水平。2016年,该孵化基地获批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获300万元经费支持;同时被评选为“烟台市首批市级一类创客空间”。
爱心助学 励志成才
学校注重人文关怀,逐渐完善了“奖、助、贷、勤”资助体系,近三年,共有6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1722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330人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33人获得省政府奖学金,762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毕业生,88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累计有10104人次获得国家和省政府的各类奖助学金3483.5万元,帮助8088名学生申请到生源地助学贷款6305.79万元,学校发放烟台南山学院各类奖助资金225.06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学校往年计划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1.本科招生专业(学制四年):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飞行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飞行器动力工程、交通运输、朝鲜语、日语、英语、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复合材料与工程、金融工程、康复治疗学、酒店管理、物联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和护理学,共42个专业。
2.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学制三年):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财务管理、会计、金融管理、工程造价、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食品生物技术、社区康复、老年服务与管理、商务英语、应用韩语、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空中乘务、音乐表演、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共32个专业。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飞行技术专业面向山东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南省、安徽省、广东省、陕西省、湖北省招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须参加学校、民航局方体检队、航空公司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在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填报有效合格志愿,方可报考。
2.春季高考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18年春季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
1.飞行技术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女生身高164-172CM,男生身高174-184CM;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3.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飞行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飞行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其中飞行技术专业属本科提前批)。
2.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在录取山东考生时要求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为合格;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3.各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4.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
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其中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
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其中山东省空中乘务专业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3)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艺术类本科(含美术类和音乐类)
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②艺术类专科
a.美术类
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b.音乐类:
以文化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c.空中乘务专业:
执行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政策,需关联考生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5.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文体等方面有特长、专业相关考试科目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
6.飞行技术专业要求总分、英语成绩达到民航局规定的分数,其他专业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预收)等费用。
学费标准:普通本科:12200-13800元/年,其中飞行技术11000元/年、软件工程(说明:互联网应用方向,中创软件)19200元/年;
艺术类本科:15000元/年;
普通专科:8200-8500元/年,其中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中乘务专业9300元/年;
艺术类专科:9300元/年。
住宿费:900--1300元/年。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资助体系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8590603
飞行技术专业咨询电话:0535-8737936 8609785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南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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