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申请者必须拥有不少于2000万新币的个人净资产。
二、投资方案
1、1000万新币金融投资——可投资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及其他投资产品;
2、800万新币金融投资+200万房产投资;
--800万新币投资于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及其他投资产品;
--200万房产投资于房产,该房产只能以本人居住为目的。
三、申请人及其家属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1、申请人可以与配偶及年龄未满二十一岁的子女一起申请永久居留权民。
2、二十一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如果追加投资500万新币,也可一同申请,无需额外证明该子女也拥有2000万新币的净资产。
拥有创业与经商经验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从商记录,并提交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公司的主营业额准则:
a)公司上一年的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三千万元以上;
b)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平均额必须达到新币三千万元以上。
(申请人必须以本人营业额收入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也可合并本人所拥有的所有公司的营业额以达到要求)。
3、其他考虑因素包括申请人在其公司所拥有的股份、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利润总额等等。有意在新加坡开拓新的生意或扩展现有的生意的高级经理级申请者(选择投资方案A),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申请者必须拥有十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
2、 申请者必须是该公司的高级主管,如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科技官等。
3、申请者任职公司的上一年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一亿元以上。
4、申请者必须积极经营所提交的商业投资计划。
二、投资方案:
方案A: 投资至少新币两百五十万开拓新的生意,或扩充现有的生意。
方案B: 投资至少新币两百五十万予获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批准的基金。
三、申请人及其家属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申请人可以与配偶及年龄未满二十一岁的子女一起申请永久居留权民。
申请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以及年龄满二十一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有效期长达五年的长期探访准证(Long Term Visit Pa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