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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鄂托克旗2018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01号)文件精神和我旗工作部署,现就鄂托克旗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部署,我旗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10月30日—12月1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信息发布时间:10月30日以前。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8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11月12日—11月21日工作日,在鄂托克旗教育局人事股304室进行资料审核。
(四)非师范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15分钟说课形式)时间与地点:11月22日—11月23日工作时间,必须本人带上一节完整的手写教案,在鄂托克旗教研中心四楼录播室进行面试。
(五)领取证书时间与地点:12月3日—12月10日工作日,在鄂托克旗教育局人事股304室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网报地址和登录方式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请查看具体注意事项。
(二)网报现场确认地点选择: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人员、康巴什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鄂尔多斯市各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点选择鄂尔多斯市教育局,信息咨询电话:8598826。其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教体)局,咨询相关信息时请拨打确认点联系电话,东胜区:8380731;达拉特旗:5212130;准格尔旗:3970110;伊金霍洛旗:8691566;乌审旗:7586979;杭锦旗:6622159;鄂托克旗:6214883;鄂托克前旗:7628120。
三、政策要求
(一)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申请人必须为鄂托克旗户籍或者在鄂托克旗工作的人员(人事档案在鄂托克旗)。
(二)2017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年底。
(三)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幼师专业毕业学生在学校课程设置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正常办理,需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一份。课程设置主要看在校学习成绩单中是否含有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课程。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 jszg edu cn),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其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一份由申请人放入自己档案。
(二)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式两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蓝底2寸照片2张(规格:宽3厘米,高4厘米,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1张贴在教师资格证书,1张贴在体检表)。
(八)体检合格证明一份,必须在鄂托克旗蒙医医院进行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一年,2017年11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
联系人:乌云格日乐、张慧,联系电话:0477-62148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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