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 面试成绩×60% + 高考文化课成绩×40%。 注:具体录取办法按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执行。
破茧成蝶 圆梦蓝天
经过专业的学习,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大四、大三的学生也陆续被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预订。他们深厚的文化底蕴及良好的专业素质,成为翱翔于蓝天白云间一道靓丽风景。
航空 公司 年级 |
大韩 航空 |
韩亚 航空 |
安哥拉航空 |
中国国际航空 |
南方 航空 |
深圳 航空 |
厦门 航空 |
山东 航空 |
四川 航空 |
机场 地面 |
已就业或预定总人数 |
08 级(在校生167人) |
11人 |
12人 |
1人 |
4人 |
28人 |
15人 |
7人 |
26人 |
3人 |
27人 |
134人 |
09 级(在校生258人) |
10人 |
5 人 |
— |
7人 |
— |
63人 |
7人 |
23人 |
5人 |
— |
120人 |
全文阅读: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区外音乐表演)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区内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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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艺术类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