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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以及专业学习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生类别、专业及学制
我院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及专业: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学理论 (130100)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舞蹈(135106)。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及专业: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舞蹈(135106)。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非脱产学习方式,原则上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教学地点在院本部(和平区三好街61号)。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院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各专业研究方向及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详见《2020年研究方向及导师》(附件:1)。
四、招生计划
(一)学院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人,实际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拟招生计划预分名额,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院不接收推免生。
五、报名
研究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沈阳音乐学院代码:10177)
1.报考点的选择
所有考生均须在沈阳市参加考试,务请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内各报考点之一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和平区、铁西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苏家屯区、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在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只接收辽宁省域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向全体考生开放网上报名。逾期不得补报,也不得再行修改报名信息(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在此期间报名,已预报名的信息有效,无须再报)。
3.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提请考生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防止他人修改网报信息的事件发生。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基本要求后,考生方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外国语语种
学术学位:“201英语一”;专业学位:“204英语二”。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在复试前提交报考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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