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移民考生即日起至27日在报名点中学申报库区移民资格
■农村独生女考生3月27日前快到报名学校去申报资格
三峡传媒网讯(记者 吴雅娇)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招办获悉,2012年高考照顾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需要报名的考生注意了,请尽快到报名点学校申报资格。
据介绍,户籍迁入民族聚居地至高考当年不足三年的少数民族考生只能享受散居少数民族照顾,报考市内院校的农村独生女在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5分以内视为达线。
A库区移民考生 快去申报资格
据介绍,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于3月21———3月27日到报名学校申报库区移民资格。考生如实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照顾申报表》后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搬迁前原户口所在地区县移民局审核。区县移民局在符合条件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29日前将全部申报表交市移民局复核。市移民局复核后,在符合条件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予以认定,于5月13日前将审批通过和未通过的申报表按区县分类汇总后交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输机采集照顾特征信息,并将审批通过的申报表返回区招生办装入考生档案。
据介绍,以下五类考生可享受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照顾政策:三峡工程淹没住房或耕园地的农业社农民及其子女考生(含就地后靠农业安置、市内外迁安置、市内投亲靠友安置、市内非农业安置、市内养老保险安置等);三峡工程淹没城集镇移民及其子女考生;三峡工程淹没工矿企业和单位签定补偿销号合同时在册的正式职工及其子女考生;三峡工程迁建城集镇占地移民及其子女考生;受三峡水库蓄水影响搬迁的移民及其子女考生。
B少数民族考生 需要这些手续
据了解,进行过民族变更的少数民族考生于3月21———3月27日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考生要在报名学校领取《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照顾申报表》,考生将申报表填好后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将申报表交给户籍所在地区县的民宗委审核盖章,再拿回交给报名点学校。万州籍的少数民族考生由区民宗委负责审查盖章后,由区民宗委统一交区招办。
未进行民族变更的少数民族考生由报名学校收考生的相关材料交区招办审查录入计算机。考生民族身份有错误的,须对报名信息中的考生民族身份进行更正。
户籍迁入民族聚居地(自治县、民族乡)至高考当年9月30日不足三年的少数民族考生只能享受散居少数民族照顾,由报名点学校负责根据考生户籍审定,这类考生的户口簿原件要交区招办审核。因户籍制度改革而转户的考生,按相关文件中关于重庆籍农村转户学生享受加分政策的问题规定执行。
C农村独生女考生 已经开始申报资格
“农村独生女考生于3月21———3月27日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万州区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考生填写申报表后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户籍所在的村(居)委员会初审。村(居)委员会初审后于4月22日前将申报表交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据介绍,加分照顾的对象为报考本市市内院校的重庆籍应、往届毕业生中的农村独生女。凡申请享受我市高考加分照顾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其父母均为重庆市农业户口;本人为独生女;本人的父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在生育该女时没有其他子女,生育该女后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报考市内院校的农村独生女在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5分以内(含5分)视为达线。此项加分照顾不能与其他政策的加分累加。
D 优抚公安干警及子女考生 要报市公安局审查
据介绍,军人优抚对象及子女考生于3月21———3月27日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报名学校打印《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军人优抚对象及子女照顾申报表》交考生填写后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户籍地人武部。
户籍地区县人武部会同当地民政局联审后,于4月29日前将申报表汇总交重庆警备区会同市民政局联审。重庆警备区于5月1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表交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输机采集特征信息后将申报表返回区县招办装入考生档案。
优抚公安干警及子女考生从4月8日起到优抚公安干警所在区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并填报《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人民警察及子女照顾申报表》。区县公安局审查后于4月22日前报市公安局审查。市公安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表于5月13日前交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输机采集特征信息后将申报表返回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装入考生档案。
另外,三侨一台考生于3月21———3月27日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考生如实填写后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户籍地区县侨办或台办。
区县侨办或台办审核后将申报表于4月29日前报市侨办或市台办审核。市侨办和市台办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表于5月13日前交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输机采集特征信息后将申报表返回区招生办装入考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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