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最后一“隔”隔在文化习俗上。
这是我从我第二个外国女友身上得来的教训。这个女友的名字叫Betty,是我和女儿在playground玩时认识的。这个Betty呢起初很主动:主动给我留电话email,主动给我打电话,主动约我和女儿去她家play-date,还主动烤了松脆的苹果scone来款待我们。自然,我也不是不懂礼貌的人,等下次我约她和两个孩子来我家的时候,也勤勤恳恳地烤了纸杯蛋糕来取悦我的小客人们。知道Betty越多,就越觉得她是个很难得的人。她是美国人,读书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就嫁到加拿大来了;她目前在家看孩子,但也积极地做一些事情,比如说她在网上写很不错的博克、做有偿的兼职摄影师、积极参加教会活动等,所以很愿意和她保持友谊。
我们的互访持续在加拿大 了一段时间,一直到了冬天因为天气的缘故,渐渐减少了互相见面的次数。这本来也都很正常,总之我没太在意。我们最后一次约见的时候是圣诞节前一个星期的时候,Betty说请我们去她们家,并特别强调说准备了贺卡给我们。我一听很感动,赴约的那天赶紧准备了一大盒巧克力和两件不同的玩具给两个小孩。可是等我们交换完了礼物,我觉得Betty好像并不是很高兴,我想也许是因为别的事情吧。
那次以后,我又写信约过一次,但是没有接到她的回信,而且从此音信全无。本来这种随手“捡”来的友谊就不可靠,来来去去也无所谓,但这种不明所以的“不告而别”还是有些令人困扰:和Betty的交往中,我究竟踩了哪个“雷区”呢?
向老公请教,他听了我的陈述后说:“你不应该带礼物去啊,你想她特意告诉你准备了卡片给你,并没有说准备礼物给你,你拿礼物去岂不是给人家难堪?”
可是我以为礼物都应该是“surprise”的啊,如果我提前告诉她我会给她的小孩带礼物还有什么惊喜可言?而且我如果说了是不是也意味着我暗示她给我的孩子准备礼物?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期待她的礼物,而且也根本不在意她没有给我的孩子圣诞礼物啊。别看这外国人人高马大的,心眼儿倒是比针眼儿还小。
于是我学到一点:我们中国人所谓的“礼多人不怪”的说法,并不完全适用于有些外国人,尤其是像Betty这样的外国人。
之后我又交过几个外国女友,有的渐渐地疏远了(因为大家都没时间?),有些仍旧保持着联系,但无论如何,我的感觉是:和外国人交朋友,多好都没有和中国人交朋友来得那样爽快、有满足感、有趣,我本人一向是本着好奇、了解和“外交”这几个目的和外国人交往的,至于找闺密和哥们儿,还是得自己人;和外国人,也就是君子之交的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