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五条 报名办法
1.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报(报名信息要如实、清晰填写,并在网上提交。报名网址http://www.pfc.cn)。
2.现场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请查询学院网站和2012年招生简章。
3.报名时需要携带和交验的材料如下: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一份。
考生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
《2012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院校自主招生推荐表》,《推荐表》需由考生填写,由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推荐表》下载网址:http://www.pfc.cn)。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其他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考生本人应认真、 慎重填写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表》经本人及家长确认上交后,一律不予更改。
中职(中专、职高、技校)考生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获奖作品、技能和特长等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面试时交给考官。
统一提交高考考生体检表,笔试时将体检表交给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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