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是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一种对教师考核制度。做好考核方案可以更好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一)
根据《xx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及岗位设置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全面、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正确评价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使得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实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建立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中xx年xx月xx日及以后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时间
1、每月末进行月目标考核。
2、结合年度考核第一学期(每年xx月底左右)一并进行。
3、第二学期与每学年末(xx月底前)一并进行。
五、考核内容
1、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科研和专业发展;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出勤等几个方面予以考核。
2、班主任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班级管理与学生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与科任教师的配合等方面予以考核。
3、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与能力;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在本职工作中,不断学习创新取得的工作成绩;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的实际作用;及各项工作完成的质量、效率等方面予以考核。
4、工勤技能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根据本人在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六、考核方法
1、月考核依据核算后教师工作量,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结合每月的工作检查情况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2、学期及学年考核,依据教师月考核等级;教师自评、互评、校评及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社区意见的情况;教育教学成果评定相结合等的的方法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3、绩效考核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从事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后果的;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学校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违反《xx区教师从教行为八不准》,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受行政、xx内处分,以及触犯法律法规的。
七、组织管理
依据上级要求成立: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工会主席,教育教学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其中教师代表将从教师中民主推荐产生(每学年一次)。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实施绩效工作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教师,依据考核结果发以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考核结果也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述。
xx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设置岗位设置说明:我校办学规模为xx个班,每年级平行班为xx个。
因此设置各岗位如下:校级干部:两名中层干部:两名班主任:每班一名年级组长:因平行班不足xx个,不足设置年级组长的标准,年级组长工作由主任承担。教研组长:设置语文、数学教研组长各一名。备课组长:设置语文、数学备课组长各3名,英语备课组长1名,体育组长1名,综合组备课组长1名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享受备课组长待遇。
注:教师月目标考核见《xx小学教师月目标考核评价表》。班主任考核见区《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标标准》。管理人员考核见区《义务教育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标准》。教研组长考核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教研组长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备课组长考核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备课组长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教师学期、学年考核见《xx小学教师学期、学年考核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xx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3、全面贯彻xx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要求。
4、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人师表、情操高尚,敬业、奉献、甘为人梯。
6、团结协作,具有大局意识,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7、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学生、家长、社会反馈良好。
8、廉洁从教、知荣明耻、自觉抵制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之风的影响。不从事有偿家教。
9、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10、违反校规校纪造成社会影响的,酌情扣除师德奖、月考核奖或学期学年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上级要求处理。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二)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学校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xx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学校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学校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同类学校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特别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xx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学校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xx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xx乡人均水平等有关情况,分配到各学校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学校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校层次和实际运作情况,由同类学校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学校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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