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表示,新的语言规定将要求公民申请人出具语言能力的客观证据。申请公民的移民,必须与申请表一起缴交曾在高中或大专院校修习英语或法语的证明。他们也可出具第3者的语言测试结果,或加拿大政府资助的语言课程结业证明。
加拿大1947年制定的公民法,早有语言的规定,肯尼今天宣布的,只是彻底执行这项规定的新办法。
肯尼当天的演说,遭到两名妇女闹场。会场外,也有50多人抗议肯尼提出的语言能力新规定。抗议组织者辛赫(JaggiSingh)表示,语言能力新规定是对移民的歧视。他表示,公民身份不应以语言能力为准,而应以移民对社会的贡献为准,因为移民即使不会说英、法语,仍可对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