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面对各类安全事故或灾害,我们时常会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保证最大限度的保护更多的人,写应急预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企业火灾应急预案方案(合集6篇)”,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企业火灾应急预案方案(合集6篇)【篇一】
1、应急准备
1.1、组织机构及职责
A、辅料库火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组员:仓库主任 总务科长保安队长 电工 仓库员工 车间员工
B、辅料库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辅料库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1.2、培训和演练
A、必要时,由厂长负责主持、组织全公司人员对辅料库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从而更加有力地去应对突发事件。
B、仓库主任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1.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A、应急物资的准备:消火栓、手提式灭火器、干砂、防护用品。
B、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2、应急响应
2.1、如辅料库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现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应急小组成员,由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现场总指挥。
2.2、若初火较小且发生面积不大,及时呼唤成员利用手提式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马上向上级报告,防止火灾蔓延。
2.3、若火势较大,应快速连接一号库的消火栓水带进行扑救。如果一号库的消防水带连接无法(或难以)接近,则从迅速连接一楼(捏和车间门口)的消火栓进行灭火。或直接捣破捏和通道上方玻璃星瓦,从一号库与品质部相邻之窗射水灭火,但灭火人员要防止踏空坠落。
2.4、火势若没有把握扑灭,一边立即拔打火警电话119,一边继续投入扑救。
2.5、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应分工定位、各负其责、配合执行。值勤门卫在大门外路口迎接救护车辆,做到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6、纸品着火会产生大量浓烟,进入现场灭火人员必须配戴防毒面罩(口罩)或用双层湿毛巾掩捂口鼻进行扑救,防止烟雾中毒。
3、注意事项
3.1、火未扑灭之前,不要随意打开窗户。
3.2、先控制后消灭,要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调动安排。
3.3、灭火后要安排专人监护现场,防止复燃并做好火灾原因之调查工作。
企业火灾应急预案方案(合集6篇)【篇二】
为了有效的避免火灾事故造成演唱会现场混乱,贻误救援时机,减少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场馆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火灾预案:
一、火灾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
1、由场馆安全主任为火灾时救援总指挥,副主任为副指挥,组成火灾救援指挥部,统筹火灾时的救援工作;各工作组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2、办公室:负责及时发现火情并即刻向上级报告;火灾时火警119、急救中心120的联系;救援时信息收集、综合、反馈任务。
3、灭火组:负责扑灭货源,在火势猛烈时做到尽量控制火势蔓延,为消—防—队争取更多救援时间。
4、疏导组:负责火灾时安抚被困人员情绪;引导受困人员有序由逃生通道撤离。
5、医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救治,控制伤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6、场外警戒组:负责场馆周围车道的畅通以及外围警戒,疏导群众围观,保证火灾时人员迅速撤离,救援队及装备及时进入火灾点。
7、后勤保障组:负责灭火、医疗救护、应急车辆调配的物资的准备工作。
二、火灾应急工作
1、发现火情人及时报告办公室,公办室及时将火情的具体位置,火势,燃烧物等信息通报给指挥部及各个工作组,火灾应急工作即时开展,各工作组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任何信息组之外的工作人员首先发现火情时,也有义务及时向上级报告。
2、位于火情点周围的疏导组人员即时引导周边人员撤离,并尽量转移附近易燃易爆物品。
3、指挥部负责人及灭火组立即赶赴火情现场组织灭火;如果火情已经失控,指挥部迅速制定控制火势蔓延及人员撤离方案并投入工作。信息组立即联系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请求支援;疏导组组织全部人员有序撤离。
4、信息组收集并向指挥部及各组反馈火情发展情况,保证指挥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协调各疏导组,通报各疏导组安全情况,及时告之可以安全撤离的通道口。
5、若所有逃生通道均被火灾封锁,疏导组尽快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地带或能够隐蔽的地点,告之简单的自救方法,将受困地点和受困人数及火势等情况报告给指挥部,等待救援。
6、医疗组立即组织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在伤员人数多时,应优先医救重伤员。
7、场外警戒组在火灾发生后及时清理场馆周围车道的畅通,疏导群众围观,保证火灾时人员迅速撤离,救援队及装备及时进入火灾点。后勤保障组根据信息组反馈信息及时将灭火、医疗救护、应急车
辆调配的物资的输送到需要的位置。
8、等待消—防—队赶到现场,指挥部应提供受困人员位置、人数、燃烧物、建筑物内部结构等详细信息。利用熟悉本地实际情况,提供有效的建议,配合消—防—队进行救援。
三、善后处理工作
1、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安排住院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
2、协助相关部门查清引发火灾的原因,追求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成立火灾信息通报中心,在整个火灾及善后处理期间,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媒体予以公报,以避免谣言传播,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3、做好伤员及家属赔偿工作,处理时对于情绪激动的人员一定要耐心解释,避免冲突,产生衍生事件;对于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4、当存在可能诱发暴—力破坏活动时,应及时报告公安部门,防止事态恶化,造成衍生社会事件。
企业火灾应急预案方案(合集6篇)【篇三】
为规范和提高各科室尤其是危重患者集中科室在突发火灾事故时的灭火疏散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也给未来可能发生的火灾危机提供一个处理的规范并能有效应对火灾危机,现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及创建国家优质医院评审的标准,制定本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维护医院的安全稳定,保障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广大员工、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应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为确保科室万一发生火灾时,医院义务消防队伍和专业消防队伍未赶到火灾现场时,科室能有序地开展报警、灭火、疏散、抢救为一体的应急处置,确定现场指挥人员,成立由在岗医护人员、护工和家属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
1、由科室确定一人为现场临时指挥人员
职责:
在医院保卫部门和专业消防队伍未到达前,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应急指挥,待专业消防队伍到达后,立即将火场内部情况、科室在岗人员和病人人数及疏散情况向消防队指挥人员汇报,以便消防人员掌握火场情况,展开救援。
2、报警组:确定成员
职责:
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要大声呼叫告诉周围人员,并第一时间拨打院内消防报警电话(分机:8295)和“119”报警,报警时,应讲清发生火灾的科室(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等,并把自己的联系电话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科室所有员工要懂得如何报火警
3、灭火疏散组: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职责:
3。1发现起火后,由现场临时指挥员指定灭火和疏散人员,负责灭火人员立即就近利用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
3。2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抢运或隔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关闭医疗气体闸阀,因用电引发的火灾,应立即打下发生火灾区域的漏电开关。
3。3负责疏散人员打开所有通道通往楼梯间的门,根据现场火灾情况,确定疏散路线。
3。4按离火源“由近后远”逐步疏散病人。对于能正常行走的病人应在疏散组成员的`带领下,有序地从疏散楼梯进行疏散;对不能正常行走病人或手术麻醉中病人及危重病人,要根据病情给予专业性处理维持生命,应帮助转移到安全区域暂时躲避,等待救援。
※安全疏散基本原则:①就近选择通道疏散,优先选择最短的直通室外安全地带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②优先选择尚未被浓烟弥漫,离火区较远或无火焰封堵危险,烟、热较弱的疏散通道;③注意向相邻防火分区分流疏散。
※科室所有员工要知道灭火器材和室内消火栓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科室所有员工要懂得本层楼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线路,科室要常年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灭火器使用方法:先拔下保险销→一手握紧喷管或一手托住灭火器底部→另一手压紧压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室内消火栓使用方法:打开消火栓箱门,拉开消防水带,水带一头接在消火栓接口→另一头接消防水枪→打开消火栓上水阀开关进行灭火或直接拉出消防软管开闸灭火。
4、抢救组:急诊、相关科室医生、护士
将疏散转移出来的病人送往相应的科室进行救治(对抢救出正在手术的病人及重症监护室的病人,后续抢救的衔接,启动医院应急抢救预案)。
企业火灾应急预案方案(合集6篇)【篇四】
一、火灾应急预案
1、报告:发现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保卫处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总值班及值班护士长。如发现火情大、无法扑灭时,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2、灭火及疏散、转移病人:
(1)根据火情,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2)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蔓延速度;
(3)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重要科技资料;
(4)将患者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5)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3、组织患者撤离方案,由各科室根据环境的具体情况制定。
二、火灾应急流程
1、发现火情后要冲静面对,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及报告消防值班人员和上级领导;
2、火势较小时,组织人力合理应用病室内的消防器材和自来水积极灭火;
3、火势猛烈时,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4、关闭邻近火情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蔓延;
5、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贵重仪器设备及有价值资料;
6、将患者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7、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企业火灾应急预案方案(合集6篇)【篇五】
为了加强防火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各社区居民带来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区稳定,制定本预案。
1、组织机构
各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是社区火灾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社区消防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各社区居委会主任,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2、预防预警
A社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小组对社区域内单位和社区居民设施设备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排查,对消防管线、供水、消防栓、灭火器和逃生器材进行检查,做到详细登记。对潜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向社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小组报告。
B通过广播、宣传栏、入户等方式对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宣传防火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在火灾发生时的自救能力。同时加强社区应急队伍的消防技能演练工作。
3、信息报送
社区居民以及辖区内有关人员对社区内发生火灾时,作为第一发现人要迅速拨打119电话进行救助,并及时报告社区应急小组,社区值班人员迅速报告给火灾应急小组组长,组长在10分钟内报告街应急办。
4、应急处置
社区火灾应急小组通知各成员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A掌握事故现场人员数,为现场施救和消防队提供依据;利用喇叭与被困者自救,切记慌乱,判断火势来源,采取与火源相反方向逃生,并对伤员做好安抚工作。
B应急队要第一时间开往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情,由火灾应急小组组长联系119和120,申请专业力量进行救助。
C社区卫生站负责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视情将伤员送医疗机构救治,向社区应急小组组长报告火灾造成的伤亡信息;协助社区居民现场救助;物业技术人员负责电源切断等技术类现场指导。
5、应急保障
A定期组织培训社区火灾应急小组傊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模拟演练,锻炼队伍的实际处置能力和水平。
B根据社区实际,配备火灾应急所需的消防器材、车辆、急救药品和器械、紧急抢险物资和装备,并对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C火灾发生时,社区应急避难场所要及时启动,并安排专人引导社区居民疏散到避难场所,合理安排避难场所的使用。
6、灾后恢复
火灾发生后,社区应急领导小组要制定社区居民生活保障措施,保证受灾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需要上级支援的,有及时向上级申请。
本预案自20xx年9月1日修订发布实施
企业火灾应急预案方案(合集6篇)【篇六】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