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业医师考试中,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是报考人数较多的考试科目之一,这场考生在历年的考试中也是竞争十分激烈,各位考生在复习时是否也倍感压力呢?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份2022年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备考必备知识点整理合集吧!
卫生法基本原则:卫生保护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公平原则、患者自主原则、保护社会健康原则。
卫生行政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 神 药 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
卫生规章: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卫生法的作用: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利益;规范卫生行政行为。
卫生民事责任的特征:主要是财产责任;是一方当事人财另一方的责任;是补偿当事人的损失;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卫生民事责任的构成:(1)损害的事实存在;(2)行为的违法性;(3)行为人有过错;(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过错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经济损失,公司,个人)
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它们只能单独适用。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除《医师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受理申请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并说明理由。
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生职业的期限未满者不予注册。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以及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违反《医师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3)变质的药品;(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1)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2)被污染的药品;(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 神 药 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 神 药 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 药 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 神 药 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神 药 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损失。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追偿。
违反本法规定,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制剂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
医学道德是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简称医德,是医务人员处理与患者、与社会关系的原则和规范。医务人员的道德品质对人民健康和医疗质量具有保障作用,对医疗卫生事业具有促进作用,对社会文明具有推动作用。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是医学道德理论、医学道德规范体系、医学道德实践。
医学模式的类型:神灵主义医学模式、自然哲学医学模式、机械论医学模式、生物医学模式、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张仲景救治病人不分贵贱贫富,“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
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设专篇论述医德与医术的关系,对医生在为患者诊治疾病中的道德要求做出了详细说明。
林巧稚著名妇产科专家。被尊称为“万婴之母”。
钟南山是我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者”。
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生命论、人道论、美德论、功利论和道义论。
医学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尊重病人的生命;尊重病人的人格;尊重病人的权利。
医德品质的内容是:仁爱、严谨、诚挚、公正、奉献。
医学道德原则:尊重、无伤、公正。
医学道德规范概括为:救死扶伤,忠于医业;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一视同仁,平等待患;慎言守密,礼貌待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医德良心的特点:存在于医务人员意识之中的对患者和社会负责的强烈的道德责任,在内心进行自我评价的能力。
医德良心的作用:医疗行为前的选择作用,医疗行为中的监督作用,医疗行为后的评价作用。
医学道德范畴:(1)权利与义务。(2)情感与良心。(3)审慎与保密。(4)荣誉与幸福。
医患关系的模式: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
指导-合作型:患者主动寻求医生帮助,医生具有权威性,指导患者并期待患者服从,处于主导地位,患者具有一定的主动性,但以配合医生为主,适用于急性感染的患者。
处理与患者关系的道德原则:(1)以患者利益为本。(2)尊重患者权利。(3)一视同仁。
正确处理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和互相学习。
与患者沟通的原则:尊重原则、自律原则、科学原则。
临床诊疗的道德原则:最优化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保密原则、生命价值原则。
辅助检查的道德要求:(1)目的明确,诊治需要。(2)知情同意,尽职尽责。(3)综合分析,切忌片面。(4)密切联系,加强协作。
药物治疗的道德要求:(1)对症下药,剂量安全;(2)合理配伍,细致观察;(3)节约费用,公正分配。
临终关怀的道德要求:(1)尊重患者的人格、权利。(2)照护为主,缓解患者的疼痛。(3)给患者以心理支持。(4)给患者家属以安慰。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1)有利于患者的原则。(2)夫妻双方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3)确保后代健康的原则。(4)维护社会公益的原则。(5)互盲和保密的原则。(6)严防精子、卵子商品化的原则。(7)伦理监督原则。
最优化原则其内容为:疗效最佳,安全无害,痛苦最小,耗费最少。最优化原则是最普通、最基本的治疗原则。
人体试验的道德原则:知情同意原则、维护病人利益原则、医学目的原则、伦理审查与科学审查统一原则。
疗效标准是评价和衡量医务人员医疗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及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医学道德评价的标准:疗效标准、社会标准、科学标准。
医学道德教育的方法:(1)提高医德认识。(2)培养医德情感。(3)养成医德行为和习惯。
《赫尔辛基宣言》:(1)必须保护受试者准则。(2)必须符合医学目的准则。(3)必须经受试者知情同意准则。(4)必须接受伦理审查准则。
执业医师考试内容:
执业医师考试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
1、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六部分。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可参加综合笔试。
2、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1)基础科目: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解剖学、病例生理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药理学;
(2)专业科目:
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修复学、临床综合(内科基础、外科基础);
(3)公共科目:
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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