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司法考试即将正式开始主观题部分的考试,目前距离考试开始还有二十多天的复习时间,着实是有点紧张,小编在本文里为大家带来了2021年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行政法考试真题内容,大家快来试一试,感受一下考试的难度吧!
2021年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行政法考试真题
2021司法考试行政法考试真题材料:
为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甲县政府2018年10月10日作出《关于同意关停甲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排污的批复》,决定将该地生产经营多年的某企业经营场所划入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决定责令关停该企业,由甲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其排污关停工作,但对后续工作未作出安排。2019年5月,甲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全面关停企业排污口,该企业正式停产。
2020年7月20 H,企业向甲县政府提出请求给予补偿申请:因已不能在原生产地生产,请求甲县政府按照企业整体征收情形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免除关停期间的税责及土地使用费等,甲县政府未予答复。
2020年12月2日,该企业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补偿金。被告辩称,责令关停企业符合法律规定,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岀异议,起诉期限已过时效,且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所涉的饮用水受益区域为邻县乙县,应由乙县进行补偿,甲县政府没有补偿义务。
附件一:《水污染防治法》
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第9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65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66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附件二:《环境保护法》
第5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6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31条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2021司法考试行政法考试真题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级别管辖,为什么?
2、企业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为什么?
3、如果企业对关停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被告?为什么?
4、如何评价企业提岀的补偿请求及其内容?
5、被告辩称企业经营场所所涉的饮用水受益区域为乙县,甲县政府无补偿义务成立与否?
6、本案法院应如何裁判?为什么?
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
客观题考查包括卷一、卷二。
卷一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卷二考查科目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考的考试分值
客观题分为两卷,卷一150分,卷二15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分数为180分。 主观题分为一卷,总分为180分,及格分数为1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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