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合肥市教育局正式发布2012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方案,合肥中考今年只保留三项加分政策。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不得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科目课程课时和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考试或让其提前离校。
考试科目
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由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合肥市区体育考试分值4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
听力残障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可免试英语听力。今年听力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
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等级市区分为12个,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
合肥市区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为A、B、C、D四个等级。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以及其他学校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结果应体现在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查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5个方面
今年,合肥市区继续面向全体初中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并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性评定。评价主要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5个方面,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级”两部分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养”方面评定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4个方面分为A、B、C、D四个等级。
“公民道德素养”方面的评价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余四个方面评价A等级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人数的40%。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政策性加分
仅三类考生可享政策加分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合肥市外侨办证明材料、合肥市台办证明材料或《烈士证》);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省或市级党委组织部门证明、户口簿)。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通讯员 王一斌、记者 胡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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