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顺扩不点招,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各县(区)考区间将互派高考监督员
●本科批次院校录取实行复征志愿,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基础上复征志愿,开学后不补录
●国家首次在青海省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青南三州招生录取
4月28日,记者从2012年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高考前后,青海省教育、宣传、公安、监察、保密、交通、卫生、无线电、通信、电力等部门,将根据各自的职责,全力为高考“保驾护航”。
教育:促进高考公平公正
严把考生入场关,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和手段,严防各种作弊器材流入考场;防范和打击替考、高科技及通信工具作弊、有组织的集体作弊并坚决查处。高考前,将开展作弊器材专项治理,对销售作弊器材的行为一经发现,会同公安、工商部门一查到底,坚决打击。
高考前将组织专家,对所属考点的听力播放设备及备用设备做好严格的检测、试听工作,并作出合格认证。高考时,各县(区)考区间将互派高考监督员,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凡有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都须向组织汇报、必须回避,不汇报、不回避的,一经发现,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来源计划编制和执行;积极争取优质高校招生计划,优化招生专业结构。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录取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只顺扩不点招,坚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继续在本科批次院校录取中实行复征志愿,在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基础上进行复征志愿,开学以后不补录。
推进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严格、规范军队院校(飞行员)、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考单招、艺术等特殊类型以及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加强专业考试、测试和外语口试的组织管理。今年高考继续实行考生志愿信息同一天收集,确保信息公平。做好国家首次在青海省实施的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青南三州的招生录取工作。
对手机短信、互联网贴吧、博客(微博)、QQ群等各类信息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考试泄密、集体舞弊有害信息予以阻断和清除,并视危害程度及时调查,依法惩处;适时开展预警提示和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
纪检:全程监督各环节
设立专门的接访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访人员要落实首办负责制。
加强对招生工作透明度的监督检查,对应该公开的计划、政策、收费标准、提档线、录取线以及录取名单一定要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各高校招生录取监察组,及时进驻学校录取现场,对高校执行招生录取政策等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督,与各级招办共同把好招生考试关、录取关。
今年,省招办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重点加强对军事、政法类院校招生监督。
对于考试舞弊、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体制外违规招生和中介招生诈骗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公安:靠前服务,开辟高考绿色通道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多策并举、靠前服务,全力以赴地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前对负责运送高考试卷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和安全行车教育,并逐一确定路线、时间,发放统一的车辆标志,在行经路段设置岗位,并加强考场周围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顺畅。同时,主动走访各考点学校,了解高考期间集体接送考生的需求,全力予以协助。
各地公安机关将对考点周边网吧、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非法经营书刊、音像制品的摊点等场所及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再进行一次排查、清理和整顿,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违法活动,净化考点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滋扰、破坏考场秩序、危害考务人员和考生人身、财产安全,窃取试题和考前以出售试题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考试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盘查考场周边带有无线发射、接收装置的车辆及人员,对涉嫌技术舞弊的场所和对无线管理部门侦测定位的技术舞弊场所实行治安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坚决打击。对于查办的高考舞弊疑难案件,法制部门及时提供法律支持,维护考试的正常有序进行。网监部门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对于网上出现的出售试题、答案、作弊设备以及代考等有害信息先删后查。
各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继续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和规定,对涉及考生的户口迁移,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利用非正常户口迁移,发生投机高考行为。并积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审查工作,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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