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招生计划
高考招生计划,从层次上通常分为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各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及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国家招生计划。上述计划通常按年度编制,如2010年招生计划、2011年招生计划、2012年招生计划等。 各高校的招生计划通常分为两种:一个是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另一个是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高校称之为招生来源计划)。各地将凡在当地招生的高校所编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即形成招生专业目录。这个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时的重要资料之一,同时也是最可靠的依据之一。
(一)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过程如何?
招生专业目录的产生过程如下:
(1)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可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编制本校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高等学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教育部。
(3)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高等学校拟安排的跨省招生计划,应由高等学校所隶属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与有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安排。
(4)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汇总本部门(单位)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教育部。这其中主要有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两大块,全国著名的高校(“211”工程、“985”工程)基本上来源于此。
(5)教育部负责汇总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及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报送的招生来源计划,备案后,统一分送各有关省级招办。各省级招办依据教育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等学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并负责及时、规范、统一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计划信息。广大考生及家长所见到的就是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通常分为普通类和特殊类。普通类一般分为理工类和文史类(也有个别的地方不分文理,但趋向是分,从2007年开始广东省高考也分文理科);特殊类包括军警公安司法类、国防生(特殊的定向生)、艺术类、体育类等。招生专业目录的编排一般按招生录取的时间先后进行:首先是提前批次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特殊类大都安排在提前批次中;接着是本科第一批次(通常称之为重点批,简称为一本) 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然后依次为本科第二批次(通常称之为一般本科,简称为二本)、本科第三批次(通常招生的是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简称为三本))、第四批一次高职专科(或为高职专科第一批次)、第四批二次高职专科(或为高职专科第二批次),以及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计划与招收双特色统考生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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