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市(州)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二)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课程实施办法》,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三)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选择教师资格专业进行课程报考。兰州市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报名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请咨询兰州市自考办(电话:0931-8344213)。
(四)凡参加物流职业经理、餐饮职业经理、调查分析师等资格证书考试的人员,请与以下单位联系。省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物流职业经理),电话:0931-4541491;省餐饮协会(餐饮职业经理人),电话:0931-4995041;省统计局(调查分析师),电话0931-8512678;兰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931-4674362;中国市场学会驻甘肃办事处负责人,电话:13909317396(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从2013年1月起执行新的考试计划,学历课程考试报名咨询兰州市自考办(电话:0931-8344450);证书考试报名与兰州现代管理专修学院联系(电话:0931-6100383)。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于2012年停考。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2012年过渡一年,2013年停考。
(五)2011年10月新开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水平证书)辅导、报名、教材等有关事宜请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六)考生丢失准考证者,网上报名期间可直接登录甘肃自考报名网申请补办,并网上支付相应费用后,于考前到本次考试地自考办领取。
(七)考生在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时应慎重检查,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的毕业地区,考生如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需着重注意是否选择了正确的考试地点,考试地点选定后当次考试不能再做修改。
(八)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要不定期到网上了解自学考试信息,于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九)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自2011年10月开始,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科目一律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考生不按规定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和答题卡,其成绩以零分计。
(十)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