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艺考生注意!小编整理出了湖南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的详细官网入口,需要打印准考证的湖南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湖南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入口”,供湖南考生参考阅读。
湖南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入口
考试要求
1.考生须在本人参加考试前8天(具体时间请考生对照本人参加的考试项目时间倒推)连续进行自我体温监测,自行打印《2023年艺术统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健康表”)后,如实填写并签名。
2.考生须在本人参加考试前8天的每天15:00前连续进行健康监测打卡,登陆“潇湘高考”APP,点击“健康监测上报”菜单,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本人的健康信息。不按要求填报的可能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3.同时请考生按照《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已在我院网站公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考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专业考试证、考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考前3天内2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截图彩色打印)以及“考生健康表”接受安检和体温测量后,才能参加考试。
5.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赴考点途中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要全程佩戴好口罩(身份核验和面试时除外),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后,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检。考生不得使用电动或智能口罩。
6. 考生须在安排的单元时间参加面试,提前30分钟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候考和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播音类、舞蹈类面试每天有四个考试单元,考生须在安排的单元时间参加面试,要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候考时间。
舞蹈类考生检录进场至第一个科目正式考试,用于考前准备〈更换衣物、练功热身等〉的时间统一规定不超过30分钟。舞蹈类考生自备音乐要求:考生自备U盘(U盘文件存储格式须FAT32格式,建议考生购买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好的U盘),U盘内只能存放一个考试用的音乐文件(格式须为MP3),时长3分钟以内,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M,考试中如因U盘格式错误、音乐文件错误等问题影响播放质量或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播音类考生在个人才艺展示考试时,仅舞蹈可自备伴奏音乐,其他才艺均不允许使用伴奏音乐。舞蹈伴奏音乐要求:考生自备U盘(不允许携带其他存储与播放设备),U盘文件存储格式须FAT32格式,建议考生购买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好的U盘,U盘内只能存放一个考试用的伴奏音乐文件(格式须为MP3),时长3分钟以内,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M,考试中如因U盘格式错误、音乐文件错误等问题影响播放质量或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7. 考生进入考试区域(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区、检录区、考场和考试期间专用的卫生间等,下同),只能携带考试证件、黑色签字笔、乐器、道具、曲谱等规定的考试用具,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试区域。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试区域属于考试作弊行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属于考试违纪行为。考点不提供手机存放管理服务,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试区域,一旦在考试区域内发现考生将手机带入,一律按作弊处理。
8.考生凭身份证、专业考试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经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检查、身份核验后,才能进入考试区域候考。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完成全部面试考试科目后,才能离开考试区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9.面试时,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弹唱,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试区域附近逗留。
10.面试时,考生只能报自己的流水号,不能报自己的姓名和学校,也不得介绍姓名和学校,不得携带证明或暗示自己身份的奖状、作品或是其他文字材料,不得朗读暗示自己身份的作品,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11.面试时,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证》中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候考,通过机读身份证核验身份后,计算机随机分配考场并进入相应的候考区,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各自考场,进入考场前现场随机抽取流水号,取得流水号后再进行面试。
12.舞蹈类和播音类面试时,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证》要求着装,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13.笔试时,考生进入考室,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垫板、无封套橡皮以及考试证件,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室属于考试作弊行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14.特别注意:编导类的影视作品分析考试、音乐类笔试、舞蹈类笔试开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编导类的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考试和播音类的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15.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16 .由于疫情形势存在不确定性,长沙市疫情防控政策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调整。因此,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长沙市的疫情防控政策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最新防疫通知和要求,避免因自身不符合当地防疫政策而导致无法参考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规定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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