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证明书:
×××(性别)于××××年×月×日在××省××市(或县)出生。×××的生父是×××,×××生母是×××。
2.结婚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在××省××市(或县)登记结婚。
3.未婚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区)至××年×月×日未曾登记结婚。
已经离境者:×××(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国××市)至×年×月×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
4.离婚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在××省××市(或县)登记结婚。××××年×月×日在××省××市(或县)经××部门登记(或调解、判决)离婚。××至××年×月×日未再登记结婚。
如果是再婚者,请按照结婚证明书条款写明。
5.学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入××大学××系学习××专业,学制×年,于××××年×月×日毕业。
6.工作经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应写明全称)任××(职称或职务),××××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任××(或从事何种工作)。
7.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的配偶是×××(出生年月日),子(或女)是×××(出生年月日),父亲是×××(出生年月日),母亲是×××(出生年月日),哥哥是×××(出生年月日),弟弟是×××(出生年月日),姐姐是×××(出生年月日),妹妹是×××(出生年月日)。
无兄弟姐妹者:×××(性别,出生年月日)现系×××(父名,出生年月日)与×××(母名,出生年月日)的独生子(或女)。
8.域外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区)是居住在××国××市×××(性别,出生年月日)的××(相互关系)。
9.死亡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生前住北京市×××区,于××年×月×日在××地点因××(死因)死亡。
10.末受刑事制裁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制裁。
已经离境者:×××(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国××市)至×年×月×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制裁。
书写人:
××年×月×日
注:
(1)证明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如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掌握的真实情况负责书写,并写明出处,由书写人签名,加盖专用章。凡由当事人本人书写的证明信一律无效。
(2)证明信为二页以上的,需加盖骑缝章。
(3)申办哪种证明,提供哪种内容,不办的不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