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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经常性的使用到各种各样的申请书,正确的使用申请书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申请书的格式规范是什么样的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用地申请书范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用地申请书范文(篇1)
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报告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我单位于年月日经批准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路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面积M2。
于年月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宜春国用xx字第号)。
为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明晰产权,特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许可证。
附:1、共用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申请表2、国有土地使用证特此报告(盖章)年月日泗国土资[xx]25号关于泗县泗城镇关庙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xx]70号)的指示精神,现将我县泗城镇关庙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泗县泗城镇关庙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的申报得到泗城镇政府及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项目区位于我县泗城镇西303省道两侧,涉及泗城镇关庙、许曹、陈尤3个行政村。
介于北纬33°28′06〃至33°29′33〃;东经117°48′00〃至117°29′33〃。
项目建设规模为362.8公顷,项目实施后计划增加耕地11.97公顷,新增耕地率为3.3%。
根据省级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投资控制标准,项目投资估算为625.83万元,亩均投资1150元。
项目实施后,将基本实现土地平整、格田成方、沟渠相通、道路通达、林带成网,实现项目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发展粮食生产,有利于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专此报告。
泗县财政局泗县国土资源局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用地申请书范文(篇2)
1994年2月4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发布日期:1997年5月27日实施日期:1997年7月1日)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划拨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占用菜地,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土地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并可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土地管理部门领导。
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土地管理所办理。
乡(镇)土地管理业务受区、县土地管理部门领导。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六条本市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一)市区、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但国家尚未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除外;(二)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的土地和国有山地;(三)滨江沿海的滩涂;(四)依法征用、征购、没收、收归国有的土地;(五)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其他土地。
第七条本市下列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竹园地等,但已经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二)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土地。
第八条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者,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登记。
第九条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登记的土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审核,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登记造册,确认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发给土地证书。
第十条改变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在土地登记或者土地变更登记中有差错的,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更正。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土地登记或者土地变更登记的,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由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埋设界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毁损土地界桩。
第十三条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土地所在的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土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地上的附着物。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需要重新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核发土地证书。
第三章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十四条市和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并建立地籍档案。
市和区、县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统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
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五条市和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保护耕地、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订,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在中心城区、近郊区、建制镇规划区以及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控制地区,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第十七条市和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保护耕地的办法。
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蔬菜保护区的土地,以及绿地、林地,应当严格控制,不得任意改变用途。
经国务院或者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的土地,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堤防等用地,应当依法重点保护。
第十八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
滩涂的开发管理按国家和本市滩涂管理的法...
用地申请书范文(篇3)
_______________国土资源局:
____工程建设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注: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____),为满足本工程建设施工需要,拟临时使用____区____镇____村土地____亩(耕地____亩)作为____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注:不超过两年)临时使用地块已办理了规划许可、林地审核同意等前期审批手续,已完成了土地权属地类认定、勘测定界、与____村签订了《临时用地合同》,《土地复垦方案》已经专家评估并已签订了《土地复垦整治协议》等前期工作,现向贵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许可手续,请予以支持办理。
特此报告。
申请单位: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用地申请书范文(篇4)
尊敬的各级领导:
申请人:李健,男,汉族,生于1968年9月5日,中师文化,于8月参加工作,现是柏果小学教职工。
我原住柏果小学宿舍楼,后因教育体制改革,于xxxx年10月5日上级要求拆除宿舍,改扩教学楼。我现在没有居住地方,全家人十分困难,特向上级申请集资建房,望给予解决为谢。
附之说明:我本人于xxxx年10月21日与柏果小学教师敖忠诚签订住房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在柏果小学教师住宿楼第二栋二楼第一套居住,此房是xxxx年12月4日学校分给敖忠诚的,并一次性付给敖忠诚转让费20800.00元。住房转让后,又投资装修费约16000.00元,由于学校规划建设,宿舍楼被拆除。但拆除后,我本人投资装修还剩约20平方米没有被占用,黄照荣同志不经我本人同意,私自又占用了我投资的面积和余下的物品大约1500.00元,其困难重重。
20xx年x月x日,我妻子龙琼娥与盘北选煤厂家属区张红敏达成协议,以每月500元租河西家属区2号楼1单元302室居住,租期为半年,现日期已满,没有居住地方,特申请集资建家。
申请人:李健
20xx年x月x日
用地申请书范文(篇5)
xx土地规划(管理所)局:
我叫xxx,是×x乡xx村xx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一、我现住的房屋,因我两兄弟均已成家,并生子,人均居住面积狭小(具体是多少可以写上),还要堆放农具、存放粮食。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在老地基建新房,不占用其他用地。所建房屋为一楼一底,约xxx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农村建房用地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