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来越重视为人处事态度的今天,我们会时不时就使用上申请书。申请书是有很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的。请阅读由留学群编辑为你编辑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篇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叫,在单位工作,已婚,月收入****元人民币。本篇文章来自。为了提高住房待遇,我在购住房一套,约**平方米,价值约**万元。
因本人靠拿工资维持家济,多年来,仅有十多万元积蓄,资金不能达到购住房的需要。为此,特向贵中心申请贷款**万元,分**年还清。请领导审批,以解燃眉之急,不胜感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篇2)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篇3)
本人(即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是单位职工,现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特委托(身份证号码:)前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原因),并携带提取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在本委托书授权范围内,被委托人的'行为视同本人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提取金额请转至委托人账户:xxxxxxx
户名: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
委托人(签名):xxx
被委托人(签名):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