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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尘埃落定》有感【篇1】
是在看朗读者的时候阿来那期董卿提到《尘埃落定》这本书才知道的。
书中是以一个傻子的口吻来叙述土司的兴盛与灭亡。麦其土司醉酒和一个汉人女人生下了一个傻子二少爷,呆呆的表情傻傻的笑容蠢蠢的问题…但却有不一样的思维与预见…看书的时候脑子里也像放电影一样闪动着影像,傻子少爷第一次想当土司的欲望是听见教会自己男女之事的侍女卓玛要嫁给一个银匠从此做奴隶,这应该是一个少年成长的第一次真情吧~鸦片、饥荒、麦子、开疆拓土、市场、银号…都是一个傻子想出来做出来的业绩…“傻子”似乎是“聪明人”的代号…
很多描述傻子一个人孤寂与落寞的文字让我心中微微一颤…“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是傻子每天醒来要问的两个问题。少年时的真情对书记官的敬佩对叔叔的敬爱美丽妻子的背叛忠实人的追随兴盛与衰败对生与死的淡然…“上天派我来是要我看见、听见,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因其改变而又见证消亡,凡事终归尘埃落定。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2】
我在街上徘徊许久,路过一盏孤独的路灯。那昏黄的灯光下洒满了寂寞的忧伤,连影子也在风中颤抖着。心忽然变得空空荡荡的,没有了痛苦的思念,没有了痛苦的针扎。我疲惫于对你的穷追不舍,尽管那凋零的花瓣透着些许的眷恋与忍痛。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承诺。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像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的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承诺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揍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3】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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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尘埃落定》有感【篇4】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5】
当我第一次拿到这书时,外边正下着大雪。
本书的主人公从小便被冠以“傻子的称号,而这本书便是以这个“傻子”的视角而展开的。
在“傻子“眼里,他身边的人几乎都是聪明人”。主人公是麦其土司家的第二个儿子。因此,他的生活衣食无忧,地位高高在上。奇怪的是,他从不摆出高贵的架子,也不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正因为如此身边的人才称他为“傻子”。在他们眼里,对下人这么好,对金钱这么不重视,是一种荒谬的行为,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行为。
然而正是这种行为,使“傻子”的一生顺风顺水。当别人在种罂栗时,他却种麦子,最后帮助了大家。当他长大以后做生意总是很成功……别人于是就有了怀不疑了:他真是个傻子吗?
其实读完整本书后,我认为他并不是一个傻子。他身上所具备的品质一真诚待人等。都是在社会上很少一部分人所具备的品质。社会上的你虞我诈使能具备这些品质的人越来越少。有人说:每个人刚出生时就如同一匹白布,纯洁无暇,逐渐的布就被染上了颜色。因此,由许多种颜色所组成的社会便也是五颜六色了。所以,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保持着如窗外雪花
这般纯净的人,便少之又少。
我认为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启示我们:生活中,我们需要一些纯真,我们身边也需要一些像文中“傻子”一样的人。做事时,需要去透过外表看事情的本质。
我合上了书。窗外的雪也停了。我看着那最后几朵自色晶莹的雪花落在了地上。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6】
五一期间,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傻瓜儿子的行为让我诧异不已,不禁想起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
书中讲述的是藏族地区有许多土司管辖着土地,其中麦加土司最为强大。麦加土司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两三年被断定为傻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有着超凡脱俗的观世眼光。当麦加土司因那种鸦片而强大时,其他土司纷纷效仿,傻瓜儿子却让麦加土司种粮食。结果闹饥荒,傻瓜儿子守在粮仓前,用许多计谋,换到大量银子,娶到最漂亮的女人,换到领地,在边境上打破封闭,开放市场,兴办银行,茶马互市
这些事情是一个傻子所能做的吗?一般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傻子却做到了,而且干得漂亮,让人不得不承认他不是傻的。又一次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瓜,也没有绝对的聪明。
姜子牙直钩钓鱼,被同行人取笑为傻瓜,疯子,而他却帮助周武王灭了纣王;丛飞,捐助了不少资产资助贫困山区孩子,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傻瓜,有钱没处花,但他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自己留下了美好的声誉;爱迪生上学三个月就被认为傻瓜而被迫退学,可他却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家
任何一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过人的一面,我们不应小瞧任何一个人,即使对方是小孩、傻瓜。
小时的于谦,有一天蹦蹦跳跳去塾馆读书,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兰古春的和尚,他见于谦头上梳着双角小辫,觉得好笑,便对他开玩笑说:牛头喜得生龙角。于谦立即停步,黑眼球转了两转,反唇相讥道:狗嘴何曾吐象牙!和尚讨了个没趣,悻悻然走了。
小孩的脑袋虽小,却蕴含着思想;身体虽小,却蕴育着长大;眼睛虽小,却察看一切事物。永远谦逊,永远不自大,永远不骄傲,尊重老人,尊重小孩,尊重自己,这才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7】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8】
看着烟火里的尘埃掉下来,没人发现它存在,多自由自在。可世界都爱热热闹闹,容不下它的,百无聊赖。
众所周知,烟火一般都是晚上所放,因为亮啊!热闹啊!光彩照人啊!
那天中秋,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将我从睡梦中唤醒。原来是邻家在娶媳妇。直至夜晚,也不见停止。那根导火线一经点燃,满天便挂满了霓虹灯,在越来越高远的天空下,光彩照人着。
刚刚赶完作业的我,想出去散散心,便又踏上了那条熟悉的小巷。
我走过一家小店,又一家小店,无意中瞥见了那对卖水果的夫妇,在分吃一块月饼。夜晚,尤其是中秋的夜晚,像我这样的闲人恐怕不多。因此客少人稀。这一段清闲的时光是属于他们的。我望见了这个尘世间最朴质的相守。虽然平凡,但尤幸福。
道旁的树和花也是这样。棵棵合欢,从五月积蓄的花苞终于开了,地上铺着一层薄薄的合欢残瓣,捡些来握在手中。那香,说不上来,清淡得如一缕阳光。虽不香艳,但仍爱不释手。
第二天,我上学去,竟发现邻家路前一层的尘埃。我回想起了昨日烟花,对啊!是那烟花,是那烟花所带出的尘埃。
我呆住了,只有我在等待合欢花开;只有我会看着别人的快乐竟然会感慨;只有我会期待明天更加精彩
就是我,只是我,好奇怪!只是一场烟火散落的尘埃。
我的心里一直住着一个苍老的小孩。如果世界听不明白,对影子表白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9】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
主角,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慢慢成长甚至变得不傻,让麦其土司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外部环境最初是模模糊糊的,后来清晰了些,最终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终于尘埃落定。他没有投降,也没有西逃去西藏,而选了死亡。他是能让我们有些许共鸣的人物,却有时候显得特别遥远,他有时傻里傻气,有时聪明,至始至终也能看到他如何驾驭“下人”。如果当爱情小说看,傻子绝不是理想中的爱人,他原谅背叛,不在意处女这种问题,也会为爱情昏了头,但爱情还是像昙花一现。卓玛,塔娜,以及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血缘和地位给了他太多。
土司的世界跟我们熟悉的世界也迥然不同。读完小说,感觉了解了一点儿另一个世界。命运不能解释,塑造面对命运的无助也许哼感人吧!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10】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11】
最近,终于读了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的历史。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