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精选专题推荐:“伤残鉴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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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申请书 篇1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某些组织器官经医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伤残鉴定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生于年__月__日,住____市____区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生于年__月__日,住______县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分公司______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任公司经理。__住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申请事项:
一、请求对申请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三、请求对申请人的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了确定赔偿标准及后续治疗费用,特提出鉴定申请,望法院批准为盼。
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月__日
伤残鉴定申请书 篇3
申请人:,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农民,。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出院后的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期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王杜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脑挫裂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经常头疼、头晕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孟津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伤残鉴定申请书 篇4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xxxxxx,男,汉族,xxx年xxx月x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xxxxxx;家住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刘家镇三合村七组,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本人于xxxxx年xxx月xxx日16:30左右,在xxxxxx工作过程中,本人xxxxxxxxxxxxxxxxxx(受伤经过)。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第一时间将本人送进xxxxxx康复医院急诊入院治疗,经医院初步诊断结果为:左足重物砸伤术后第4、5趾不全离断,第3趾甲粗隆骨折,第五跖骨头骨折。现已出院,正在进行恢复锻炼。
现本人需要办理工伤保险赔付等相关事宜,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望办理为谢!
申请人:
日期:
伤残鉴定申请书 篇5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来支付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伤残鉴定申请书 篇6
XX法院:
贵院受理的XX诉XX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由于原告XX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某些组织器官经医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现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便确定伤残等级和赔偿比例,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写伤残鉴定申请书注意事项:
1、伤残鉴定申请书可以在起诉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立案后,伤残鉴定申请书须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并交至人民法院;伤残鉴定申请书材料交一份给人民法院。
3、伤残鉴定申请书可以本人签名,也可由诉讼代理人代为申请。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伤残鉴定申请书 篇7
01号,现住郑州市江北区瑞士花园1栋705号。
被申请人:周秀玟,女,壮族,1968年8月8日出生,住郑州市江北区石林乡福田村福廖屯232号。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周秀玟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X年2月27日已经贵院立案审理。在被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委托郑州市贵医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所做的贵(20xx)临鉴字第18号《鉴定意见书》提出异议。
主要理由如下:
一、该鉴定意见中的检查关节活动度结果不符合客观事实,构成伤残的依据不足。
司法鉴定检验所见,被申请人左膝关节活动明显受限,屈曲00-800,伸展800-00。而根据郑州市骨科医院201X年12月15日记载的《出院记录》(即第二次住院取内固定)为:患者入院时左膝关节活动正常,左下肢行走步速、步态正常。DR片:左胫骨平台骨折术后,骨折端对线对位良好。201X年12月12日手术取出钢板。出院情况:左膝关节及左踝关节活动正常,膝关节可屈曲90度。
从病历记载的内容来看,被申请人出院时左膝关节活动正常,活动度已经达到90度,但伤残鉴定竟然只有80度,显然该鉴定结果不符合客观事实。按照出院时的情况,被申请人的左膝关节活动功能正常,不可能达到丧失没有达到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被申请人不构成伤残。
二、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郑州市贵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而该鉴定检验结果与客观事实不符,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郑州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伤残鉴定申请书 篇8
申请人(上诉人):xxxxx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住所地在xx市龙蟠中路69号。
代表人娄伟民,人保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被上诉人):李xx,男,19xx年3月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汉族,xxx市江宁区铜井镇牧龙村牧龙镇村79号。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被申请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特申请对被申请人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伤残评定是一个复杂的工作,鉴定人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审庭审过程中,申请人明确提出对被申请人李树彬十级伤残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不能认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是原审法院并未依法全面审查客观事实,未批准申请人该项申请,判决认可了李树彬的十级伤残。
因此,特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批准对被申请人李树彬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