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教学考核的方案 篇1
为合理制定石人乡小学学生线上学习方向,细化石人乡小学线上教学管理,提高石人乡小学线上教学质量,现拟对线上教学管理及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小组
组长:徐辉
副组长:徐盛、张拥、鲁基伟、杨昌春、张城、徐宗波
组员:中心小学各处室负责人,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小学教务处,由中心小学教务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统筹协调线上教学工作。
二、线上教学管理
1、副校级包干到校包干到年级
张拥:包干全乡一年级(兼包干石人小学、姚村小学)
鲁基伟:包干全乡二年级(兼包干童坞小学、汪宅小学)
杨昌春:包干全乡三年级(兼包干毛宅小学、杉树小学)
张城:包干全乡四年级(兼包干苏桥小学)
徐宗波:包干全乡五年级(兼包干郑宅小学、青山小学)
徐盛:包干全乡六年级(兼包干棉岗小学)
中心小学教务处负责搭建全乡六个年级教师交流年级组,包干副校为组长,副校长推进管理所包干年级组和村完小的线上教学工作,统筹各方资源解决所包干年级组和村完小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学生如何参与线上学习问题。
2、线上教学开展流程
(1)教师提前筛选好教学内容,观看全国中小学网络云平台里的课程,备好课,设置好相关问题。并将备课相关的教案PPT,发至年级组群中。
(2)教师推送筛选好学习内容给学生,并把提前设置好的问题一并发给学生,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看课。
(3)学生看课结束后,在班级群组里交流个性问题,教师及时解惑,并布置相关课后作业。
(4)教师利用企业微信上课直播功能,解决学生共性问题,讲解课后作业。
3、相关考核材料
(1)教师个人制定的直播课下班表和学生观课安排表。教师可在中心小学教务处制定的课表下,根据各班实际情况机动调整直播上课时间,但同一班同一学科的直播时间要尽量固定在同一个时间段。
(2)教师提前看课的听课记录。预设开展1个月线上课,听课记录要求8节以上。
(3)教师备课相关的'教案PPT,推送给学生每节课预设的问题。
(4)教师企业微信上课直播课时数,自11月5日起,要求每天一节,周末除外。
(5)相关课后作业的布置及批阅情况。纸质作业,线上作业皆可。布置多少,批改多少,杜绝只布置不批改的情况。
(6)中心小学四至六年级,要积极开展科学和道德与法治知识点背诵,可以打卡形式进行,完小只需六年级开展即可。
三、表彰推优
1、复课后,各校教务处要对本校教师线上教学工作中的材料,进行汇总归档,对突出成果要梳理总结,并推选优秀案例。
2、表彰一批线上教学工作突出的教师,可以从线上教学推进成效,班级管理特色,线上教学质量等方面考量。各村完小教学点在听取包干副校长的意见后,至少推选出一名优秀教师,中心小学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3、以班为单位,表彰一批线上学习态度积极,学习效果明显,习惯养成突出的学生。
4、以校为单位,表彰一批积极配合学校线上教学开展,管理及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有成效的家长。
四、经费保障
表彰所需经费,从办公经费支出。
最新小学教学考核的方案 篇2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最新小学教学考核的方案 篇3
一、考核等次和范围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
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管理人员(含中层及以上学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后勤人员、教辅人员)。
各职务层次间的优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考核重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实绩,特别是工作中技术创新、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学校校长(书记)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员由所在学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
2.平时考核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为《马戈庄小学业绩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权重。
具体做法:
(1)以学年度(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为依据,两个学期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且另一个学期为良好及以上,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列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产生优秀等级推荐人员,若出现重票现象,再依据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成绩之和,推荐成绩高的人员。
(3)不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请假,不达课时量,经常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学习,不上交学校布置的相关材料,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均不列入优秀等级名单。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相关处室承担。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庆职
副组长:赵晓利
成员:夏彦涛,张文超,王桂玲、张雅菲、李晓东、范学功、王琛雷、李文静、各办公室负责人(夏青翠、毛中平、孙兴好、于慈俭、胡康康)。办公室负责人以办公室为单位评议产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更换跟随办公室负责人更换而更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主管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的得分情况,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档次;
(五)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七)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报市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字〔20xx〕43号)的规定,各学校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分类对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及服务对象评价的分数,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总分数。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数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3.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学校派出的支教、顶岗培训、顶岗助教和借调人员,除特殊规定外,由受援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在受援学校考核总人数内,由受援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9.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开始执行。
最新小学教学考核的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袁晓红
副组长:周小萍、徐亚艳、方燕
成员:杨静、李泱、王红梅、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