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不断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联系力度,形成教育合力,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的改革发展。为了取得家长和社会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格局,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广大家长提供一个交流与沟通的机会,达成共识,使孩子健康、幸福成人、成才。
二、实施目标
1、通过《家校联系册》起到沟通家长和学校的作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生的修养,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貌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学生将来有能力解决纷繁复杂的问题和困扰。
2、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切实提高家庭联系质量,推进家校合作教育的实施。
3、在重视德育教育的同时,加强能力的培养,达到“育分又育人”的目的。把学生养成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使习惯养成与能力培养齐头并进。
4、学习推广家校联系新的教育管理模式,挖掘教师潜能,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培养研究型、改革创新性教师。
5、加强学生的德育管理,在教学、管理、生活各个层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逐步形成教风正、学风浓、积极自主合作学习,积极进行研讨的良好风气。
三、实施步骤
根据现阶段的需要,大体分为三个步骤,即宣传学习阶段、初步试验阶段和总结反馈阶段。各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阶段(20xx年8月)
及时召开校干会,在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家校共育。然后向一年级班主任宣传动员,了解家校共育活动的意义,确保活动取得既定成效。第二阶段:初步试验阶段(20xx-20xx年12月)
1、召开一年级班主任及分工校干会议。
家校册的实施,班主任老师的工作和校干之间的协调配合是重要的一环,首先要对他们进行培训,使班主任老师熟知家校册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校干之间、校干与班主任之间的工作分工和配合,使这项工作能顺利、正常的开展。
2、召开一年级家长座谈会。
家校册工作的实施不是盲目的,要切实了解家长的想法,召开家长座谈会是很有必要的。座谈会的召开,能够最大限度的听取家长的意见,在对实施的过程中,有什么好的办法,对的方法进行讨论,避免走一些弯路,为全体家长会的召开做准备,以便家校册顺利的实施。
3、召开全体学生家长会。
召开全体家长会,拟好“邀请函”,诚心邀请家长,公布学校关于家校册实施的工作计划,育人的重要意义。让家长明白,教育孩子要先育人,再育才,没有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再好的人才也是不全面的。
进行家校册使用培训,要让家长明白,这是对孩子大有好处的`一件事情,要认真对待,从根本上杜绝轻视、慢待的思想,然后让家长支持我们的工作。家校册的填写说明,要对孩子进行客观、实事的评价,不要因为孩子哭闹、不能进行客观的评价,就失去了实施家校册的意义。孩子做得不好,不对的地方要及时指出来,表现好的地方,要及时鼓励,要及时兑现扣分和加分,使学生逐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养成自律的好品德。
4、进行学生动员。
对学生进行活动的动员,提出要求:
1、爱护好家校联系册,不弄破、不弄脏,包好书皮。
2、监督父母评价情况,不准缠着父母给故意加分,要实事求是,对父母指出做的不好的地方要及时改正。
3、家校联系册的评价,由父母进行,父母不在,让爷爷奶奶评价,爷爷奶奶不在,让外爷外婆评价,总之,不能空着。
三、总结反馈阶段。(20xx年12月)
结合实际,在一年级合理使用《家校联系册》,教师之间及时沟通,进行问题反馈。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家校联系册使用后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反映,讨论研究解决方法,不断积累经验。要做到: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
2、组织个别家访。
对活动进行中,不能很好配合家校联系册工作的家庭,采取个别家访的方法,了解具体的情况,弄清什么原因让家长被动参与家校联系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用最大力量解决他们的困惑,让他们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进来。
干预方案 篇2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心理危机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二、工作原则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三、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工作体系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四、心理危机事件分级和危机报告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五、危机干预措施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五)危机干预后期措施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注意事项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朱行中学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干预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的总体发展思路,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维护师生心理健康,增强学生心理调节和挫折承受能力,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小组由校长领导,教导处、德育处、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心理老师、卫生老师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三、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2、面向全体师生的原则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4、尊重和理解学生原则
5、个别性对待原则
四、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存在心理危机或正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和老师。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生活事件而出现行为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及教职工。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有自杀未遂史或近亲中有自杀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极度痛苦的学生、教职工。
6、由于身边同学有个体危机事件受到影响而产生担心、恐慌、焦虑不安的学生。
7、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家长。
8、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关注上述多种情况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班主任和心理老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能愉快地接纳自己、充满阳光、自信。学校通过心理活动课、心理活动周、主题班会、宣传海报等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并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心小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和烦恼,力争把一切心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干预方案 篇4
自我认知,是指对自己的洞察和理解,包括自我观察和自我评价。自我观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起点,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悦纳自我,是人们与外部世界和谐相处的基础。青少年正处于生理与心理发生巨大变化的阶段,通常很关注自己的容貌、体形、第二性征等方面的细微变化,往往因为对身体、相貌不满而产生困惑、烦恼和自卑,这种个体由于对自我体像失望所引起的心理烦恼就是体像烦恼。下面我们来看看这样一个因为体臭,青少年体像烦恼的干预案例。
一、案例描述
小天,一个长相乖巧、身材瘦小的女孩,入学时状态很好,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与同学热情交往,可是没多久整个人的状态一落千丈。原来,小天有狐臭,尤其在出汗时体味特别重。小天为此非常烦恼,多次去医院,医生说这是青春期的常见现象,用药就会好转。小天总是随身携带一瓶香水,时不时拿出来喷,说是遮遮味,其实靠近小天,会闻到淡淡的香水味,根本没什么臭味,只是有些同学背后对此有些议论。小天听到后特别受打击,原本想进入新的学校,有新的开始,没想到仍有议论、嘲笑和贬低,这些背后的议论一下子激起了她所有以前受到冷遇和压抑的委屈,让她跌入了情绪的低谷。小天认为大家都讨厌她,所有人都嫌弃她的臭味,从听到议论之后就很少参加集体活动,非常害怕处在人群中,做什么事情都独来独往,即使单独一个人走路,遇到对面有人过来,她都会主动避开。她觉得大家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都在嫌弃她有臭味,说她心机、虚伪、自私。小天的成绩直线下降,班主任和家长都很着急,技小天谈了多次,劝她放轻松一些,好好学习,可是没有什么效果。班主任还故作轻松地和她开玩笑,说:我身上也有汗臭味,没事的,不要老想着它,多做些别的事情。可是小天一点也不觉得轻松,当说起这事时,就会气喘、说不上话来,气管堵得厉害,遭受着深深的痛苦,她时常想:为什么就我这么臭?!还不如死了呢!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中小天的情况就属于典型的体像烦恼。青少年的体像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正常的体像心理。进入青春期以后,男生爱照镜子、喜欢穿时尚炫酷的衣服,女生喜欢化妆、认为自己胖而适当减肥节食等,这些都属于正常的体像心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豆蔻年华的少男少女。我们不仅要充分理解还要正确引导青少年对美的追求,引导他们悦纳自己的身体,避免冠之臭美不务正业肤浅等消极评价。第二,体像烦恼。这是一种由于个体自我审美观或审美能力偏差导致自我体像失望而引起的心理烦恼,如认为自己眼睛小去割双眼皮、不化妆不出门、因为长青春痘不和别人说话、认为自己体毛重夏天不穿短袖衣。一般来说,形体烦恼、性别烦恼、容貌烦恼和性器官烦恼在青少年中的发生率比较高,对这种情况我们要积极关注。体像已经成为影响学生正常生活学习的重要因素,如果通过一般性谈话无法帮助学生解决,就需要心理专业资源介入。第三,体像障碍。体像障碍是指个体想象客观上不存在的体貌缺陷,并为之痛苦而无法自拔,影响到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体像障碍一般可见于多种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其病因和病理较复杂,与器质性和精神性因素都有关系,需进行专业的治疗。
三、干预措施
1.如何帮助有体像烦恼的学生?专业心理评估,对应采取措施。案例中的小天,觉得所有人都议论她、嫌弃她,害怕交往,远离人群,情绪低落等,还伴随着气喘等生理症状出现,已接近变形心理冲突,应组织心理教师或学校心理评估小组,对小天进行心理评估,如果问题超出了心理辅导的范畴,就转介到专业心理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根据其严重程度来确定心理危机级别和相应的干预措施。如果心理医院诊断为神经症,则根据医嘱住院或服药治疗,可以同时辅助心理咨询或辅导;如果问题属于正常心理冲突范禹,可进行学校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提高自信,悦纳自我。提供展示平台,培养其自信心。体像烦恼是对自己身体的不接纳,是缺乏自我认同的表现,外界的肯定和接纳可以提升其自尊感。这些孩子非常渴望得到周围人的认可,渴望自己表现优异,融入集体生活中,所以,班主任老师在选择班干部及参加活动的人选时,尝试给他们一些机会和平台,锻炼其能力展示其才艺,让其在身体以外的其他方面获得认同感,从而提高自尊水平,促进其对身体的接纳。
焦点解决问句,促进接纳身体。利用焦点解决短期治疗的提问方法,对学生进行三步问辅导,促进学生对自己身体接纳水平的反思。第一问:奇迹问句。可以问学生如果有一个奇迹发生,或者有一个魔法棒,可以变成你想成为的身材和长相,你想变成什么样子?借此让学生描绘对于体像的理想愿景。第二问:量尺问句。可以问学生如果对自己身材和长相的满意度最高分是10,最低分是1,你目前对自己的外貌满意度是几分?通过学生的回答粗略评估学生对身体的接纳程度。第三问:任务问句。最后问学生一个回归现实、促进行动的问题:怎么做可以让自己对外貌的满意度提高1分?在这个问题中为什么是提高1分,而不是提高到10分呢?因为身材和长相很大一部分的决定因素是遗传,是无法通过外在努力而改变的,而且一般情况下人往往对自己的身体有理想化的期待,所以提高到10分往往会引起挫败感和无能感,觉得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是提高1分的话,是可以通过锻炼、注意饮食、学习着装等方式达到的。这个问句可以促进学生对自己身体管理的意识和行动,这种自主感和控制感会大大提升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动力。2.如何在班级中开展体像烦恼问题的干预?
心理班会,角色互换。在班会上多组织一些增强同学之间相互接纳的活动,如心理剧,以体像烦恼为主题,让学生们自编自导自演,在角色互换中体会不同人物的心理活动,感同身受;或者以今天我来露露怯为题,让每个人说一说发生在自己身上最糗的事,老师和全班同学都参加,在笑声中让学生们找到心理平衡,当有体像烦恼的学生发现原来大家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感觉时,那种体像自卑感就会大大降低。
发动班委,重点关照。让班干部对小天这样的同学重点关照,跟他们打成一片,平时多找他们一起吃饭、聊天、玩耍,通过班干部的引领逐步扩大他们的人际交往圈,如果班级里有人恶意玩笑,班干部要及时制止,防止错误舆论蔓延。根据性别差异,开展体像教育。研究表明,体像烦恼对心理的影响存在着性别特点。女孩的形体烦恼、性别烦恼、容貌烦恼比男孩更明显、更普遍,而男孩的性器官烦恼发生率要高于女孩,这就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体像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正确认识青春期的自我体像,接纳自我体像。3.班主任是否与家长沟通?
是否与学生家长沟通,要视情况的严重程度而定。学生有体像烦恼,采取个体辅导、班级干预等措施后,其冲突水平降低到正常范畴,即学生的情绪稳定,不影响正常生活学习,思维认知正常,能够自我调整,就不必通知家长;如果超出这个范畴,就要和家长沟通,让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活动,同时取得家长的信任和支持;如果发展到体像障碍的程度,务必建议家长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
干预方案 篇5
一、充分认识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重要性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的农村籍未成年人。
家庭、学校、社会是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的共同体。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三者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构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网络,事关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意义重大。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省教育厅精神,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协同家庭和社会,形成有效合力,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萍乡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明确“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的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体系,协助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到20xx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留守儿童接受的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课外活动得到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留守儿童成长、教育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身心更为健康。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中的重要作用
1.建立一个学校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建立本校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底,一人一档,如实记录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和监护人状况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监测。各中小学校要确保对留守儿童关爱缺失的风险和隐患掌握全面、报告及时、关爱到位、处置妥当。要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存在学习或心理问题、无监护人、身体残疾等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分类教育关爱与保护,精准施策。省教育厅将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公共平台,为分类开展关爱保护、分享交流经验提供服务。
2.建立一个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阵地。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积极整合学校资源,对闲置校舍或图书室、活动室、心理辅导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功能室进行改扩建,并配备完善必要的学习生活、文化娱乐、心理辅导、网络通信等方面的设备器材,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为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文体活动、心理抚慰、安全教育等综合服务。组织学校留守儿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培训、心理团体辅导训练等,加强留守儿童兴趣培养,促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3.建设一支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立由学校党员干部、班主任、教师等组成的留守儿童“代理家长”队伍,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与留守儿童建立固定的关爱联系,使孩子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心灵有人抚。“代理家长”要做到“五个一”,即:每天辅导帮扶学生作业一次、每周与帮扶学生谈心一次、每月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至少联系一次,每半年对帮扶学生家访一次。加强对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鼓励引导行政机关党员干部、“五老”人员、热心人士、爱心家长、志愿者等,充实学校“代理家长”队伍。各县(区)、市直学校应将教育关爱工作列入教职工绩效考核范围,对长期从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教职工,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时应予以倾斜。
4.建立一套学校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留守儿童较多的中小学校应将留守儿童教育需求纳入教学计划,开发校本课程,加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人格品质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应注意教育方式,不得将留守儿童标签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及早发现并纠正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全面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卫生、计生、心理等部门专业人士,加强对留守儿童在防汛、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尤其是留守女童的自我防范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重点时段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特别要全面加强对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重点事故点和重点对象的排查,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伤害事故发生。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学习生活、心理辅导等工作制度,形成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常态化、长效化。
5.完善一系列学校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条件保障。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有需求的适龄入学留守儿童能全部入住。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完善寄宿制学校图书室、学习室、亲情电话室、娱乐活动室、课外活动场地等,同时在宿舍生活、用餐、小组学习、课后作业、课外活动等环节,模拟家庭情境,提倡“校中建家”,注重培养留守儿童自主生活和自主管理能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功能的不足,让留守儿童在住校期间感受家的温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加快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提升城镇教育承载能力。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随父母进城上学。
四、积极协同家庭和社会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
1.积极引导和督促留守儿童家长承担主体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家长和学校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增强家长自觉履行监护主体责任的法治意识。通过上门培训、送教下乡、编发家教资料、留守儿童公共网络平台等方式,向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的授课、宣传咨询和教育培训等活动。要加强沟通联系,督促家长和监护人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切实担负起假期安全责任。要督促和指导外出务工家长平时要以各种方式经常关心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安全管理,努力化解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问题。
2.强化家校合作促进协同育人。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制度化的家校合作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和功能,家长委员会成员中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占一定的比例。通过家校合作机制,加强留守儿童与受委托监护人、外出父母的有效沟通。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搭建“亲情关爱”平台,适时播报交流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等情况和父母在外工作、生活情况,打造留守儿童与家长的“不在一起的共同生活”,增进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联系。建立假日期间定期家访制度,加强寒暑假期间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利用节假日在留守儿童父母相对集中的务工地召开家长会,如实向家长通报留守儿童情况,动员家长回乡创业,指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多种方式经常关心留守儿童。
3.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风险隐患的,要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于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要及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并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尽最大可能控制留守儿童失学。
4.积极协同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关爱留守儿童。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工作,争取民政部门对学校关爱保护工作的支持,特别是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为学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阵地的建设运转、活动开展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增加专兼职人员,解决学校教育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人员不足问题;同时,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重要业绩,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要积极争取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支持,依托群团组织现有服务阵地、志愿者队伍等优势和力量,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教育关爱服务。要积极争取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支持,引导他们与学校留守儿童结成爱心帮扶对子,为留守儿童奉献爱心。要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公益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可派教师到乡镇(街道)、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兼职,为留守儿童提供公益性教育关爱服务。
五、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实施保障
1.加强督导评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适时开展督导工作;将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挂牌责任督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将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对各县(区)政府督导的内容。
2.加强典型推广。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宣传,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协同育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相关经验做法和具体实施方案,请及时报市教育局思品科。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创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示范区、示范校活动,并遴选一批典型做法逐步推广。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