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更新。签订合同已成为双方保障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您是否也曾苦恼于合同的撰写呢?编辑经过多次修订,为您整理了这篇选编的“生育合同”,诚邀您浏览本网页内容!
生育合同【篇1】
兹有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现已怀孕___月,自愿申请产假留职休假,与厂签订协议如下:
一、请假
_________,现年___岁,(晚育、非晚育)休假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月,一次性休完,不予提前或延长,到期按时返厂上班。根据《劳动法》及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员工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即产假工资每月人民币 元。在此假期内本人自愿遵守如下规定:
1、已婚妇女生育可享受产假 天。
2、难产者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在享受应有天数后,每多一个子女可增加产假15天。
3、如有特殊原因需续假,在原规定假期期满前带相关医院证明,经公司认定后,到部门及人资部续假,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4、休产假期间,不可为他人或亲属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性活动。
5、休产假期间,因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劳动合同。
7、休假期间待遇按《XXX 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8、休假结束后需按时到人资部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9、休假完返厂后,工作安排按《XXX 企业劳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10、签订本协议一式二份,人资部、申请人各执一份。
申请人签字: 部门签章: 人资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续假
经公司同意,本人申请将假期延长___天至______年_ _月___日。
人资部签章: 年 月 日
生育合同【篇2】
甲方:塘坪镇 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育龄妇女夫妻:
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法定的义务,为共同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村《计划生育村民公约》,确保村委会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村民实施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供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村民公约》。通过民
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婚烟、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开展 教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二) 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宜传活动,普及“五期教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三) 对村民结婚、生育、节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情况每月上墙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四) 对纯一女、二女结扎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计划生育优惠卡,并落实有关奖励优惠措施。
(五) 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包括免费查环、查孕、查病。
(六)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非农业户口夫妇和生育第一个孩子是男孩的农村夫妇要领取独生子女证。
(七) 指导帮助村计生协会开展工作,负责搞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和优质服务等活动,为计生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
(八) 按照规定为乙方外出人员的户口迁出迁入时,为其办理有关计划生育交接手续。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遵守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村民公约》,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二) 提倡晚婚晚育,实行依法生育。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在90天内首选上环,是男孩的应自觉申办
《独生子女光荣证》。符合法定条件,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间隔期应满4周年以上,并在生育后90天内夫妻一方首选落实结扎。
(三) 身体原因暂不宜上环、结扎,应持的镇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计划外怀孕自觉落实补救措施。
(四) 三天内向村包户干部或计生部门如实申报结婚、生育、节育情况,并提供有关证件(如户口薄、
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节育证明等)复印备案。
(五) 经批准生育,有特殊情况要求终止妊娠的要申领计局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未成年子女死亡的应3天内报告。
(六) 自觉参加村组织的委度查环查孕查病活动。 (七) 外出务工时,应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第三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 违反一条第(一)、(二)、(三)项的,乙方有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追究 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 违反第一条(四)、(五)、(六)、(七)、(八)项的,乙方有权向镇人民政府及有半部门投诉,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违反第二条第(二)项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外,属非婚生育或末满28周岁不够间隔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婴儿出生之日起4年内不得享受村民生活补贴、宅基地分配等及其它福利待遇;属超生、重婚生育、违法收养的,从婴儿出生或违法收养之日起到小孩14周岁不得享受村民生活费补贴、宅基地分配等及其它福利待遇。
(三) 违反第二条(二)项的,自计划外怀孕之日起至终止妊娠之日止每月处罚违约金400元,终止妊娠后退回违约金的80%。
(四) 违反第二条第(六)项的每缺一次处违约多300元,连续缺四次以上者,要主动配合村对在未查环查孕期间的生育情况调查,在未查实是否隐瞒生育前必顶自愿放弃村生活补贴,并向村委会交违约金1000元。
(五) 违反第二条第(七)项的,从外出之日起至补助之日止不得享受村有关福利待遇。
本全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计生办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夫妻签名)
年 月 日
生育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方便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优先政策,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向乙方提供避孕节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务。
3.根据乙方申请,及时为乙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证》。
4.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证》的家庭,负责落实和联系、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中共_________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优先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带头响应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号召,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女孩或只收养一个女孩。
2.在甲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自觉选择落实一种“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务。
3.享受《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待遇。
4.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女户今后如违背本协议再生育,须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证》和所享受的物质待遇,并按照所享受物质待遇的20%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生育合同【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为城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做一名遵守计生法律、法规的合格公民,特与您签定如下协议:
甲方:
一、开展宣传教育,对计生法律、法规及计生知识进行宣传,开展孕情检测,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制度。
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三、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乙方:
一、 在国家计生政策准许范围内依法生育子女。
二、 如违反计生法定条件妊娠,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终止违法妊娠行为。
三、有获得计生政策、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同时自觉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四、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对其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情的,有向所在计生部门举报的义务。
五、 协议书实行年度签定,期间开展季度排查,育龄群众需配合计生干部开展工作。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生育合同【篇5】
甲方: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和《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义务
1、ÿ年三次组织δ婚青年进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发给《国策教育证》;
2、及时协助乙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组织乙方婚前健康检查,提供新婚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4、建立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访视;
5、对自觉晚婚晚育的青年,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时参加ÿ年三次的δ婚青年计划生育国策教育;
2、依法登记结婚,不早婚早育;
3、婚前不非法同居,婚前如有非法同居或引、流产的,参加一年三次孕环情检查;
4、自愿接受段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访视。
三、Υ约责任
1、甲方不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监督职责,具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乙方支付Υ约金1000元 。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甲方支付Υ约金,但保证人愿意为乙方作保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1)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逾期一次支付Υ约金1000元;
(2)δ婚先孕采取补救措施,ÿ发现一次支付Υ约3000元,并强制落实补救措施。
(3)如有非法同居行为,又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孕环检,逾期一天支付Υ约金50~100元。
3、乙方δ达晚婚年龄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正,直至晚婚年龄批准生育,甲方全数退还保证金。
四、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送公证部门公证。如一方Υ约后不支付Υ约金,另一方经公证部门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或诉讼程序追究Υ约责任。
2、甲方收取的Υ约金应纳入计划外生育费管理。
3、本合同δ尽事宜,按《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文成县公·管理段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并按指印)
保证人:(签名并按指印)
附:乙方、保证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在场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生育合同【篇6】
一年来,在镇党委、镇政府及镇计生办的正确领导下,在村两委班子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村民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镇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现将一年的计生工作汇报如下: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其余村组干部分工负责, 村委会与村. 组干部签订工作责任制. 要求分工干部收集该片的计生信息, 协助做好突击性工作. 并实行绩效挂钩考核, 对组级信息员采取奖惩制度, 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网络机构。
年初对今年符合条件的奖特扶对象排查摸底,然后召开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核。今年主动为符合奖扶34人办理了申报相关手续。
我村辖 29个村民小组,现有常住人口3421人,其中育龄妇女842人,已婚育龄妇女645人,今年新婚23对,领证率100%, 出生22人(男11人,女11人)其中二孩7人,计划生育率100%,期內落实率100%,孕前危险因素自査100%, 至11月底孕检32人. 上环3人, 取环17人. 我们除对他们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外还对他们分类进行知识宣传。知识普及率95%以上。
由于我村有2个砖瓦厂我们将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也纳入正常工作范围。不仅与砖瓦厂负责人签订责任制,还把当年在厂人员登记造册,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对未办理人员督促并协助他们及时办理,对他们当中相对困难的纯女家庭计生部门还发放了补助金,使他们与当地人受到了同等的关爱与服务。
回顾一年来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拆迁一半的村民己不住在本村,信息采集无法及时,二是户在人不在人员的服务不能到位,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薄弱环节上多下点功夫,做到腿勤、嘴勤。增强超前服务意识,深入细致地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使我村的计生工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生育合同【篇7】
甲方:
男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及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送养子女并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等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送养子女后,自觉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再生育子女。
2.甲方如违背计划生育的规定,愿意接受处罚。
3.计生部门有权法监督甲方的生育行为。
4.其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登记机关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生育合同【篇8】
乙方:________组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实现计划生育“三为主”,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需求,加强我镇人口生育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签约真实、有效、合法。双方共同信守。
(二)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生殖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上门指导乙方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并介绍避孕节育方法及相关知识。
(四)上门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发放《生育服务证》;免费为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定期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及随访服务。严肃查处非婚生育及超生违法行为。
(六)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落实各项奖励与优惠政策。
(七)组织动员乙方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一)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争当计划生育的模范。
(二)自觉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在生育孩子三个月后,主动、及时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四)自觉接受一年两次的“三查一治”服务。管理好本家庭的未婚青年,及时向村上报告暂住人员的孕情。
(五)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应每半年按要求寄回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
(七)协助村委会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外来人员应自觉服从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召开村居民自治议事会,对甲方的违约的.行为作出处理,甲方承担违约金50元。
(二)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50元。未参与一年2次“三查一治”服务的,以及外出育龄妇女,未按时寄回妇检证明的,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30元。
(三)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非婚生育一孩的除接受《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其生育子女从入户时间计算3年间不得享受本村的集体收入分配。
(四)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政策外生育一孩的除接受《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其生育子女从入户时间计算7年间不得享受本村的集体收入分配。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修改时,必须经过社区全体居民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修订。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乙方签名为夫妇双方或一方代表)。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生育合同【篇9】
正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法规,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职责
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
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3.对流入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政策咨询等生育、生产和生活服务;
4.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5.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在摸清婚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基础上,为流出的成年流动人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与甲方建立联系制度,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提供给流入地,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后,于10日内反馈回执。
3.积极配合落实甲方的有关查询,处理好甲方的来信、来电;
4.按规定落实有关的奖励政策和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三、拟在甲方居住需要分娩的流动育龄妇女需凭乙方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由甲方所属街道(乡、镇)查看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计划外生育的对象,按照“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征收社会抚养费,有争议的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请示各自的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甲方流入乙方的流动人口,乙方也按以上协议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
生育合同【篇10】
生育权是法定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民想什么时候行使这种权利就可随时行使,其他任何限制行使这一权利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公民也可放弃这项权利,但这种放弃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且公民即使一时放弃了这种权利,之后又想生育子女,同样可以继续行使生育权。
朱女士与丈夫邓先生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解除了双方持续6年多的婚姻关系。3岁多的孩子随朱女士生活,邓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同时,朱女士与邓先生私下又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为使二人的主要精力放在抚养、教育孩子身上,二人再婚后均不得再生育子女,违约者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
朱女士与邓先生离婚后,一人带着年幼的孩子工作、生活,感觉压力越来越大。单位同事陶先生默默地给了她许多帮助。陶先生为人老实、憨厚,曾有过一段短暂而又失败的婚姻。日久生情,朱女士与陶先生结婚了。婚后不久,二人有了儿子。
得知前妻朱女士另立家庭并生育孩子之后,邓先生以其违背了双方离婚时签订的书面协议为由,向朱女士索要违约金。在遭到拒绝后,邓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朱女士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2万元。
朱女士与前夫达成的禁止生育协议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可见,朱女士按照国家规定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生育权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生育权是法定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民想什么时候行使这种权利就可随时行使,其他任何限制行使这一权利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公民也可放弃这项权利,但这种放弃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且公民即使一时放弃了这种权利,之后又想生育子女,同样可以继续行使生育权。本案中,朱女士与邓先生达成的禁止生育的协议,是对法律赋予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生育权的规定。
此外,朱女士与邓先生签订的禁止生育的协议,也侵犯了朱女士丈夫陶先生的生育权。因为陶先生合法地行使生育权必须以妻子朱女士的生育权不受限制为前提,如果限制了朱女士的生育权,必然也会限制陶先生的生育权。朱女士与邓先生签订的协议在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第三人陶先生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本案的情况就属于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同时,也侵犯了第三人的利益,所以,此民事行为应是无效的。
既然朱女士与邓先生签订的禁止生育协议是无效协议,则邓先生再以无效协议起诉要求朱女士赔偿违约金,缺乏法律根据,其诉讼请求不能被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