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评优方案【篇1】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略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年度评优方案【篇2】
20xx年已近年底,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取得了优异的业绩,同时在企业发展、业务经营和工程管理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团队和员工。为了发扬全公司积极向上、团结进取、创先争优的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评选20xx年度先进集体、优秀项目监理部和先进工作者、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员的评先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年度评选20xx年度先进集体、优秀项目监理部和先进工作者、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员的评先活动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公司成立年度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的评优评先工作以及向省市有关部门推荐相应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领导工作。
评优评先领导小组组长:黄春晓
副组长:郭长安、姜勇、殷凤海、周宁
成员:刘涛、魏永爱、王娜、黄晞、张跃辉
二、工作安排
1、12月份公司组织对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监理部进行年终考核检查工作,12月31日完成。
2、公司各部门将本部门年终工作总结及个人先进材料于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公司办公室。
3、各分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总结及先进材料于12月31日前书面形式(可以是电子版)报送工程部。
三、评先范围
1、优秀分公司、先进集体、优秀项目监理部:分公司评选2个、办事处评选一个、优秀监理部评选3个。
2、先进个人:公司及分公司和项目监理部推荐并经公司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评出优秀总监、优秀总监代表、优秀监理工程师及优秀监理员及机关其他部门先进工作者各若干名。
四、选评条件
1、本年度评选除了要满足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基本指标外,对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监理部要重点考评项目业绩及项目获奖情况、费用上缴情况;对公司机关各部门要重点考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总监和项目监理部要重点考评监理合同履行和监理费回收情况。
2、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职工,并能较好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团结同志,维护公司利益,工作业绩较突出的员工均可参与本年度的评选。
五、评选方法
评选实行综合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1、先进集体:根据公司制定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由公司工程部和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监理部推荐,报由公司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评定。
2、优秀总监(总代):根据工程部的年终检查考核情况,由工程部推荐,报公司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审核评定。
3、先进个人:由各分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监理部总监推荐,报公司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审核评定。
年度评优方案【篇3】
为弘扬我公司的企业精神,表彰在20xx年度为公司的发展及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科室)及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层管理人员、车间员工,中层及以上人员不参与此次评选。
第二条 评选比例
先进班组(科室)----待定
先进个人按30%的比例分配各车间、科室
第三条 具体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组(科室)评选标准:
1、成立时间超过6个月;
2、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每月全体员工平均出勤不低于26天,无旷工记录,无打架、酗酒、争吵事件发生;
3、全年无重大(经济损失高于20xx元)安全、质量事故者;
4、班组应在全面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装配类班组装配考核合格率达100%;电焊类班组加 工完成的零部件一次交检合格率应在96%;生产现场坚持“三按”的工艺纪律(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现场管理“10S”全面合格;各科室按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合格。
5、培训理论考试全班组平均分不低于90分,技能比赛班组成绩前三名;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现任岗位工作超过6个月;
2.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每月出勤不低于26天,无旷工记录,无打架、酗酒、争吵事件发生;
3.全年无重大(经济损失高于20xx元)安全、质量事故者;
4.自己负责的各项任务或加工的零部件、组装件局部工序严格按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进行自控、 自分、自做标记;现场管理“10S”各项细则考核合格,自我负责的局部工序质量检查合格率达98%;管理岗人员按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合格。
5、培训理论考试不低于95分,技能比赛表现突出者;
6、公司号召各类活动(包括社会募捐、赈灾等捐款捐物等)的参与次数、数额大小名次排列前 三名者均可另外加两票。
第四条 具体评定程序
(一)申请的提出
1、各部室、各车间所有班组必须在三日内向公司提出09年度先进班组(科室)的申请书,申 请书内容按先进班组(科室)评选标准逐一举例描述,有材料附上为最佳。(三日内交企管部,班组以车间为单位上交)
2、先进个人由各部室、各车间按分配的比例进行内部推荐候选先进个人,候选先进个人必须在 3日内向公司提出先进个人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按先进个人评选标准逐一举例描述,有材料附上为最佳。(三日内交企管部,以科室、车间为单位上交)
(二)评定程序
由各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各部室及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共同对申请班组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定,当发现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则取消其参加评定的资格,对审查和评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或班组,作为先进班组或先进个人报公司进行嘉奖,同时作为续签合同及下年年终评比或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
xx科技有限公司
xx部
日期:xx
年度评优方案【篇4】
20xx年度是公司事业蓬勃发展的一年,公司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和成功,离不开全体员工的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为增强企业凝聚力,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引导员工敬业爱岗,激励员工奋发上进,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真正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展现我优秀员工的风采;公司决定开展评选年度“优秀员工”活动。为皮,特制定20xx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和指标:
(一)优秀经理:一名。
(二)优秀主管:三名。
(三)优秀班长:五名。
(四)优秀员工:二十名。
二、参选人员条件:
(一)总体概况:加盟公司一年以上,本年度无业主投诉,无事故发生。
(二)工作态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且成为其他员工的模范;正直、善良有正义感;做事敏捷、不倦怠、效率高;能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能力:具备适应其岗位工作要求的工作娴熟技能,对本部门职能的实现和工作目标的实现有较好的贡献;正确掌握上级的指示并能正确报告及传达;精通岗位内容,掌握岗位要点,具备处理事务能力;能随机应变,善于和客户沟通,具说服力且保障公司利益;做事冷静,具客观分析问题能力。
(四)团队协作:具备团队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精神和相互支持与帮助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为了完成目标向团队其他成员及时提供其所需要的信息的能力和实际工作成效;关心员工、团结同志、互帮互助,受员工尊敬或信赖;具沟通能力,在工作中乐于帮助同事;尽心尽力服从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决定。
(五)学习创新:有为实现公司目标对新技术、新事物、新工具、新方法的学习及应用的能力;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无论是自己份内还是份外的事情,都能积极的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热衷吸收新的知识和对公司有利的信息;有进取心、决断力,积极寻找问题的解决办法的意愿和能力。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经理、优秀主管由管理部依据评优指标评审确定。
(二)优秀班长、优秀员工由各物管处依据评优指标评审上报管理部审核确定。
1、物管处根据评优条件于20xx年x月x日确定初评人选。
2、初评人选确定后,于20xx年1月x日至1月x日在物管处张榜公布。
3、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后,确定上报人选,于明年1月x日上报管理部。
四、注意事项:
(一)各物管处要将本办法传达到每位员工,造成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员工奋发上进的氛围。
(二)各物管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三)各物管处要做好张榜公布工作,广泛和虚心听取所有员工意见。认真和如实做好员工在评优过程中的各种意见。
(四)评优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五)参选人员要认真务实的全面总结自己的工作,写好工作总结;物管处推荐意见要参照评优条件逐条收集和验证,严格填写《20xx年度优秀员工推荐表》;确保评优目的达成。
(六)评选过程中要保持各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各物管处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间进度,落实评优工作,按时上报管理部。
五、表彰和奖励:
公司将于20xx年1月x日召开20xx年度总结表彰大会,被评选为20xx年度优秀员工的同志将给以通报表彰,同时颁发证书和奖金。
优秀经理奖金:20xx元
优秀主管奖金:1500元
优秀班长奖金:1000元
优秀员工奖金:500元
年度评优方案【篇5】
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教职工晋升、聘用(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使学院的年度考核更公平公正,在学校确立的考核标准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评优考核方案。
一、年度评优的原则
对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工作量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年度评优的人员范围
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且达到一定工作量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
三、年度评优的标准和程序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评优采取先入围再评议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入围参评,入围后进行学院内述职,由学院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依据票数多少决定考核优秀人选。
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入围条件为:
1、教学方面:当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原始课时量不少于140学时。
2、科研方面:当年满足下列七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视为科研工作符合条件。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南大版)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省级期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3)获批立项一项以上厅局级以上课题;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以上奖项一项以上;
(6)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政府或者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并且排名第一;
(7)受省级以上政府组织委托撰写研究报告一篇以上。
(二)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评优采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四、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
在学校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内,学院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采取专业技术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7:3的比例分配。
五、凡在当年度有以下情况者,均不能参评考核优秀: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违反综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四)学院会议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次数超过30%者;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次数不到50%者。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