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思想迅速进步的社会,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申请书。申请书是一种根据事实提出合理要求,向上级或集体申请的文件。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有疑惑,可以阅读一下“困难助申请书”,本文可供参考并请您收藏!
困难助申请书 篇1
尊敬的排调镇人民政府领导:
我叫,1970年2月2日生,现年46岁,贵州省丹寨县排调镇方胜村五组人,家里现有4口人。由于女儿贾秋香于20xx年患精神分裂症病,于20xx年2月到黔东南州榕江县精神病院住院1年,201x年1月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医院医生嘱咐要终身靠药物维持,每月要700元药费;妻子杨胜敏身体一直不好,经常生病住院,丧失劳动能力;儿子贾祥林患胰腺炎多次发病住院,丧失劳动能力。家里病人多,我不能外出务工,家庭全靠我一人承担,经济收入主要靠种植,经济条件特别困难。我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无法承受长期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因此,恳请政府给予我生活上的困难帮助,望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五户联保:
安检员签字:
组长签字:
月日
困难助申请书 篇2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实现 “精准资助”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基础性工作。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三级组织机构。
二、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认定工作;院(系)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
三、精准识别对象。认定评议小组由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民主评议应通过查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综合分析学生学习、生活、日常表现及个人经济收支等情况。工作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学生的隐私和自尊,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评议认定以评议书面材料为主,需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的,可采取个别访谈和家访等形式。不得要求申请认定学生在公开场合陈述申请理由,更不得将民主评议工作交由学生会或班委会组织。
四、严密工作程序。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认定工作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合理确定标准。云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将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农村建档立卡户、城镇低保户、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列入特殊困难档次。
六、完善动态管理。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报告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作出调整。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适时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改进思想教育。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做到落细落小落实。加强和改进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励志教育。加强学校信用体系建设。将思想政治工作和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大帮困、助学、育人力度。
八、关注舆情信息。全面宣传和正面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工作正能量。加强解疑释惑工作,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了解师生和社会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
九、提升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业务水平高、实际工作能力强、热爱学生资助工作的队伍。要保持学生资助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切实抓好人员培训,确保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更好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十、加强监督指导。各高校党委、行政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全程指导,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认定办法。发现问题,坚决纠正,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困难助申请书 篇3
我是来自xx县xx镇xx村的学生。有幸被贵校录取,家里有四口人,父亲、母亲我和弟弟,父母双双残疾,弟弟还在上学。我现在十分需要领导、学校、国家帮助我,帮我和其他的同学一起顺利完成学业。
现在家里非常困难,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是靠残疾的'母亲搭理,全家享受低保,虽然这次助学贷款已办,可日常的生活开支还无着落,为此家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家中实在是再也拿不出足够的钱来供我上学,可是我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丧失上学的机会,我知道这个社会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这种深深扎根在心中的观念使我力争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学生。
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学,我一定要完成我的学业。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上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故向学校证实我的家庭情况,定于特困生类型,以便我能在校获得各种补助,帮助我顺利完成学业。
困难助申请书 篇4
1.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困难助申请书 篇5
(一)困难补助申请书的适用范围
困难补助申请书适用下列情况:
1.特困学生写的困难补助申请
在求学期间,由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在校学习时交不起学费,或生活上极其困难的学生向学校申请特困补助。这是一项国家专门为在校困难学生发放的一种补助,作为一项工程,它已使许多困难的学生安心地在校读书学习。
2.下岗人员的困难补助申请
改革的深化,使大批富余人员从工作岗位上走下来。在他们找到工作前,国家为保证下岗工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也为他们设置了一项基本生活补助基金。另外,单位、集体还给他们发放有其它一些辅助金。这样下岗工人在申请困难补助或其它补助时,需写补助申请书。
3.其它人员的困难补助申请
农村中的狐寡老人或偏远的地区,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特别困难的家庭,也需写困难补助申请。
(二)困难补助申请书的分类
困难补助申请书从发放的单位来看有两种,一种是单位自筹困难补助资金,由个人向单位申请发放的申请书;一类是由国家筹措资金,个人向有关单位申请的申请书。
困难助申请书 篇6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公租房申请困难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公租房申请困难吗
公租房由于其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低,所以收到光大群众的欢迎,申请的人非常多,但是房屋比不上很多,僧多粥少,所以就导致难以申请。所以公租房申请容易吗是很难申请的。
收入线准入标准
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29434元/年调整为33300元/年,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1.结合市场租金状况,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
2.结合近年来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租金涨幅较大的实际,将上述4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
按此调整后,月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户上升至970元/户,增幅约28%
调整实物配租计租方式
1.整体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整体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最大下调50%。
2.对房租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超出15%的家庭,创新实行15%封顶制度。按此实施后,可以解决部分承租户因所承租住房面积略大而导致房租收入比较高的问题。(结合国际通行的合理的房租收入比为30%,低收入家庭一般为10%-15%的国际惯例)
完善退出机制
在现行给予所有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6个月的过渡期的基础上,过渡期满后,按收入情况分类处置,并下调超标租金;
家庭可支配收入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自由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
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
超出3倍的,必须腾退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