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人民幸福指数的提高,合同在我们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签署合同可以促使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更加和谐和有效,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撰写一份合同呢?欢迎您将本文收藏并与朋友们分享。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RMB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正)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贰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由于甲乙双方是基于友好借款的前提,本次借款不计算利息。借款期届满以后,双方达成一致,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只能将此款用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使用该笔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还款方式
甲方分期偿还借款,每半年偿还一次。如不能按期偿还,需要提前十天向乙方提出申请。
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还款打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账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还款,为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如出现公司停业、被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财务状况恶化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借款。
第五条 其他
本合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外补充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2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款用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一、浮动利率:
初始贷款月利率为 ‰(按基准利率 浮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第五条计、付利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季末月)的第 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情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1) ;
(2) ;
(3) .
二、用款
用款计划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一)用款计划如下:
序号用款计划金额
1年 月 日
2年 月 日
3年 月 日
4年 月 日
(二)用款计划如下:
序号用款计划金额
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 .
采用第(一)种用款计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计划的约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计划约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 延迟用款天数 ‰。
采用第(二)(三)种用款计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 可用而未用的天数 ‰。
三、贷款资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要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乙方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金额的贷款资金至甲方账户,并根据甲方的支付委托在当天划转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
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记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
(二)贷款人受托支付标准
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都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对象支付:
1.甲方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甲方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停止支付或变更支付方式
如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甲方未按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乙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或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四)禁止支付
甲乙双方不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或事项支付资金,不能将资金支付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须按以下第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一)借款期限届满日一次性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二)按下列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序号还款时间还款金额
1年 月 日
2年 月 日
3年 月 日
4年 月 日
甲方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计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个银行工作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或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甲方未按期还款的,甲方承诺:乙方可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
五、提前还款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分次还款的,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于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
按照倒序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有权就提前还款部分按以下第种标准向甲方收取补偿金:
1.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金额 提前还款月数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八条账户管理
一、甲方是否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
(一)是
(二)否
二、如甲方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则账户监管事项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或其辖属分支机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专门资金回笼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二)上述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甲方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
(三)甲方授权乙方对专门资金回笼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记录和监督,依据本合同对账户资金使用进行限制,甲方应予配合。
(四)乙方对上述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监管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五)甲方承诺按下述第种方式接受乙方对其收入实施账户监管:
1.将本条第二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款项全部存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承诺在其与相关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或收费单据中明确,所有款项直接汇入该账户。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提供相关第三方的书面承诺,保证将应支付款项汇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
2.将本条第二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款项的 %存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第三方关于保证将应支付款项汇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书面承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自甲方开始收取本条第二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之日起,专门资金回笼账户余额在任一时点均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如相关收入为外汇,则按当日牌价换成人民币计算。
(七)甲方从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单笔提款数额超过万元的,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八)甲方承诺专门资金回笼账户余额低于本条第二款第(六)小点约定的最低余额的,将及时采取措施将差额补足。在未补足差额之前,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从该账户提取任何款项。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专门资金回笼账户资金的(月/季)流入量不低于万元。如资金流入量低于上述数额,乙方有权决定采取下述一种或几种措施:
1.自下 (月/季度)起提高本条第二款第(六)小点约定的监管账户最低余额,直至流入量恢复到本合同约定数额为止;
2.自下 (月/季度)起降低本条第二款第(七)小点约定的单笔提款额,直至流入量恢复到本合同约定数额为止;
3.停止发放甲方尚未提取的借款或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已提取借款。
第九条借款的担保
如为担保贷款,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和支付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在符合乙方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乙方申请借款展期;
(四)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甲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四)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甲方应以 (月/季)为周期,定期向乙方书面汇总报告借款支付情况。甲方最迟应当于每 (月/季)初 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汇总报告上 (月/季)借款支付情况。
(五)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六)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足以影响乙方贷款债权实现的行为前,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和担保,但乙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影响日后乙方认为上述行为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时行使本合同所约定的救济措施的权利。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信用状况下降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住所等事项变更,应当在发生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七)应当承担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费用等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
2.乙方有权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
3.对任何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2.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情形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二)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来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
(三)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保证人发生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情形;
(四)抵押人、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
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抵押人或出质人违法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3.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发生权属争议;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五)担保合同及(或)担保物权未生效、未设立、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二、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
(一)甲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
(二)甲方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或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
(四)本合同约定的发放、支付借款资金的任一前提条件没有持续满足;
(五)甲方的偿债能力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六)甲方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七)甲方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八)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救济措施
出现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约定的任一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停止发放贷款;
(二)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三)按贷款本金的 %按日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四)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第四条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 %;
若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第四条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 %;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贷款期内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计收罚息和复利,遇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调整,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罚息和复利。
(五)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款项。
(六)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七)行使担保权利。
(八)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与甲方的其他合同。
四、乙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发放和支付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向甲方收取了不应收取的利息、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
第十三条 公告催收
对甲方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第十四条 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十五条 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按手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甲方的声明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甲方(签名及手印)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3
出租方(称为甲方) 承租方(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租给乙方,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付款方式为,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以后每次提前 交下次房租,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
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原样(自然损坏除外):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上网费、取暖费、煤气、卫生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负。
三、租赁期间,双方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各自有关手续,并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管理,不得违法乱纪,否则后果自负。
四、签订协议时,双方要出示各自有效证件(甲方需出示有关房屋证明或证件)。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在租期内,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并由违约方相对方付违约金 元整。
七、房内如有电话和高档电器,甲方要求乙方交纳房屋设施押金 元,退房时如无损伤和欠费,押金退回。房内设施在房屋交接时要交接清楚或列清单: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水表底数:电表底数:煤气底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月日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放款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已于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所立《借款协议》(no: )作废。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
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则顺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_____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借款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7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如果合同贷款方式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的,当情节严重时,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如果贷款一方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8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如果合同贷款方式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的,当情节严重时,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如果贷款一方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9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贷款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如果合同贷款方式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的,当情节严重时,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如果贷款一方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10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张江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鄢力杜姝缜
本合同各方根据《xxx合同法》、《xxx担保法》、《xxx民法通则》、《xxx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合同,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流动金并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若有其余合伙经营者,同时提供合伙人证明;保证资金用途合法,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出借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月日止。利息支付以合同为准,本金到期日以实际放款日为计算基准。
第三条: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为%(年息%(季息月息),办理借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按协议支付。
第四条:利息结算:
第一次付息:时间日,金额(人民币)计元;
第二次付息:时间日,金额(人民币)计元;
第三次付息:时间年其余费用按委托协议、保证合同及付息清单支付。
第五条:本金支付:以实际放款日所订立的借据为准。
第六条:延期违约金:借款人如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八支付本金违约金及利息的千分之六支耕息违约金给出借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借款利息及保证同项下逾期违约金正常计算。借款人如果有一次逾期且从应付之日起超过十五天未支付借款利息,出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不需另行通知,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合同数额(本金、利息、违约金),借款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如果违约,则出借人可就此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向借款人主张,借款人并承担本合同下的利息违约金、本金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计算)及出借人主张本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11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款用于_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
一、浮动利率:
初始贷款月利率为_____‰(按基准利率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第五条,计、付利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_____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情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款
用款计划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
(一)用款计划如下: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款计划如下: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采用第(一)种用款计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计划的约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计划约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延迟用款天数×_____‰.
采用第(二)(三)种用款计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可用而未用的天数×_____‰.
三、贷款资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要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乙方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金额的贷款资金至甲方账户,并根据甲方的支付委托在当天划转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
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记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
(二)贷款人受托支付标准
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都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对象支付:
1.甲方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人民币的。?
2.甲方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停止支付或变更支付方式
如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甲方未按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乙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或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四)禁止支付
甲乙双方不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或事项支付资金,不能将资金支付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
第七条,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须按以下第_____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一)借款期限届满日一次性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二)按下列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计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_____个银行工作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或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甲方未按期还款的,甲方承诺:乙方可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
五、提前还款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分次还款的,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于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有权就提前还款部分按以下第种标准向甲方收取补偿金:
1.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金额×提前还款月数×_____‰,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账户管理
一、甲方是否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
(一)是(二)否
二、如甲方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则账户监管事项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或其辖属分支机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专门资金回笼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上述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甲方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
(三)甲方授权乙方对专门资金回笼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记录和监督,依据本合同对账户资金使用进行限制,甲方应予配合。
(四)乙方对上述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监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五)甲方承诺按下述第种方式接受乙方对其收入实施账户监管:
1.将本条第二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款项全部存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承诺在其与相关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或收费单据中明确,所有款项直接汇入该账户。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提供相关第三方的书面承诺,保证将应支付款项汇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
2.将本条第二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款项的_____%存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第三方关于保证将应支付款项汇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书面承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自甲方开始收取本条第二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之日起,专门资金回笼账户余额在任一时点均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如相关收入为外汇,则按当日牌价换成人民币计算。
(七)甲方从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单笔提款数额超过_____万元的,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八)甲方承诺专门资金回笼账户余额低于本条第二款第(六)小点约定的最低余额的,将及时采取措施将差额补足。在未补足差额之前,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从该账户提取任何款项。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专门资金回笼账户资金的_____(月/季)流入量不低于_____万元。如资金流入量低于上述数额,乙方有权决定采取下述一种或几种措施:
1.自下_____(月/季度)起提高本条第二款第(六)小点约定的监管账户最低余额,直至流入量恢复到本合同约定数额为止。
2.自下_____(月/季度)起降低本条第二款第(七)小点约定的单笔提款额,直至流入量恢复到本合同约定数额为止。
3.停止发放甲方尚未提取的借款或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已提取借款。
第九条,借款的担保
如为担保贷款,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和支付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在符合乙方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乙方申请借款展期。
(四)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甲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四)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甲方应以_____(月/季)为周期,定期向乙方书面汇总报告借款支付情况。甲方最迟应当于每_____(月/季)初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汇总报告上_____(月/季)借款支付情况。
(五)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六)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足以影响乙方贷款债权实现的行为前,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和担保,但乙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影响日后乙方认为上述行为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时行使本合同所约定的救济措施的权利。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信用状况下降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住所等事项变更,应当在发生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七)应当承担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费用等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
2.乙方有权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
3.对任何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2.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情形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二)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来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
(三)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保证人发生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情形。
(四)抵押人、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抵押人或出质人违法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3.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发生权属争议。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五)担保合同及(或)担保物权未生效、未设立、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二、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
(一)甲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
(二)甲方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或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
(四)本合同约定的发放、支付借款资金的任一前提条件没有持续满足。
(五)甲方的偿债能力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六)甲方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七)甲方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八)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救济措施
出现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约定的任一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停止发放贷款。
(二)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三)按贷款本金的_____%按日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四)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第四条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_____%。
若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第四条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_____%。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贷款期内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计收罚息和复利,遇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调整,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罚息和复利。
(五)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款项。
(六)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七)行使担保权利。
(八)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与甲方的其他合同。
四、乙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发放和支付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向甲方收取了不应收取的利息、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
第十三条,公告催收
对甲方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第十四条,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十五条,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按手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甲方的声明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甲方(签名及手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无息借款的合同 篇12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将借款用于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浮动利率:
初始贷款月利率为 ‰(按基准利率 浮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2、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 (月/季末月)的第 日,日利率=月利率/30.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情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用款计划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3、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4、.
采用第1种用款计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计划的约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计划约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延迟用款天数× ‰。
采用第2、3种用款计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可用而未用的天数× ‰。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a.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要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乙方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金额的贷款资金至甲方账户,并根据甲方的支付委托在当天划转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
b.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记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
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都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对象支付:
a.甲方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b.甲方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c.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如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甲方未按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乙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或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不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或事项支付资金,不能将资金支付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须按以下第 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a.借款期限届满日一次性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甲方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计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 个银行工作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或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甲方未按期还款的,甲方承诺:乙方可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 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分次还款的,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于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有权就提前还款部分按以下第 种标准向甲方收取补偿金:
a.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金额×提前还款月数×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如甲方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则账户监管事项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或其辖属分支机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专门资金回笼账户:
(二)上述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 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甲方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
(三)甲方授权乙方对专门资金回笼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记录和监督,依据本合同对账户资金使用进行限制,甲方应予配合。
(四)乙方对上述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监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五)甲方承诺按下述第 种方式接受乙方对其收入实施账户监管:
1.将本条第二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款项全部存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承诺在其与相关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或收费单据中明确,所有款项直接汇入该账户。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提供相关第三方的书面承诺,保证将应支付款项汇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
2.将本条第二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款项的 %存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第三方关于保证将应支付款项汇入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书面承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自甲方开始收取本条第二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之日起,专门资金回笼账户余额在任一时点均不得低于人民币 万元,如相关收入为外汇,则按当日牌价换成人民币计算。
(七)甲方从专门资金回笼账户的单笔提款数额超过 万元的,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八)甲方承诺专门资金回笼账户余额低于本条第二款第(六)小点约定的最低余额的,将及时采取措施将差额补足。在未补足差额之前,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从该账户提取任何款项。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专门资金回笼账户资金的 (月/季)流入量不低于 万元。如资金流入量低于上述数额,乙方有权决定采取下述一种或几种措施:
1.自下 (月/季度)起提高本条第二款第(六)小点约定的监管账户最低余额,直至流入量恢复到本合同约定数额为止;
2.自下 (月/季度)起降低本条第二款第(七)小点约定的单笔提款额,直至流入量恢复到本合同约定数额为止;
3.停止发放甲方尚未提取的借款或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已提取借款。
如为担保贷款,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和支付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在符合乙方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乙方申请借款展期;
(四)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四)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甲方应以 (月/季)为周期,定期向乙方书面汇总报告借款支付情况。甲方最迟应当于每 (月/季)初 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汇总报告上 (月/季)借款支付情况。
(五)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六)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足以影响乙方贷款债权实现的行为前,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和担保,但乙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影响日后乙方认为上述行为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时行使本合同所约定的救济措施的权利。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信用状况下降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住所等事项变更,应当在发生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七)应当承担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费用等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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