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大专学历文凭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电子信息工程系、工矿建筑系、财政经济系、农业工程系、旅游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基础部和成人教育部八个教学系(部),开设有28个紧贴地区产业结构和社会需求的高职专业。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4198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毕节市学院路
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
三、录取原则
1、遵照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文化考试的成绩,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实行按志愿顺序录取新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4、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录取时,除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5、报考语种:英语
6、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7、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五、助学措施
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和学院奖学金。
2、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根据《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奖、免、减、助、勤基金管理办法》申请免、减、助、缓,勤工俭学。
六、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就业方式: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就业指导政策以及就业市场的需求状况自主择业。
八、招生组织机构:学院专门设立了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学院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8330476(传真) 83308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 编: 551700
学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